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北割頸乾哥判12年 藍委提修法:假釋審查須參酌被害人意見

TVBS

更新於 03月09日09:11 • 發布於 03月09日06:45 • 陳怡潔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沛祥、黃健豪、牛煦庭(右至左)開「找回台灣公平正義 重罪假釋分級管制」記者會。(圖/陳怡潔攝)

2023年發生的新北校園割頸案引發關注,「乾兄妹」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造成楊姓學生死亡,最終郭、林各判處12年、11年刑定讞,也讓被害者家屬痛心表示無法接受。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沛祥、牛煦庭、黃健豪等人今(9)日召開「找回台灣公平正義 重罪假釋分級管制」記者會,將提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明確要求假釋審查必須參酌被害人意見。

洪孟楷與共同提案人林沛祥、牛煦庭、黃健豪,今天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提出已經成功聯署並且完成送案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相關修法版本可以盡快排審,並要求政府相關部門也必須拿出版本,回應民意。

洪孟楷說明,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方向,重點聚焦於重大暴力犯罪之責任強度與假釋制度改革;強調「少年保護不能建立在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之上。對於侵害生命的重大犯罪,法律必須展現應有的責任邊界,給社會一個清楚交代。」

修《少事法》 建立假釋分級制度

洪孟楷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本次修法核心在於建立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分級制度」,以更明確、可預期的方式區分一般案件與重大侵害生命、身體法益案件在刑罰執行與假釋審查上的門檻差異。依修正方向,對於故意殺人既遂、重傷致死或其他因故意暴力行為致人死亡之罪,經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明定不得假釋;至於前述類型以外之重大暴力犯罪,若致被害人重傷,假釋門檻提高至須逾執行期二分之一後始得申請;其他案件則維持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申請之原則,使制度在「矯治可能」與「風險控管」之間建立更具比例與層次的界線。

洪孟楷強調,本次修法將明確要求假釋審查必須參酌被害人意見、再犯風險評估及矯治處遇成效,並記明理由。也就是說,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審查不再僅以服刑時間作為形式門檻,而要把被害人與家屬的聲音納入制度性判斷,並就再犯風險與在監矯治是否確實發生效果作出具體評價;審查機關亦應以書面說明理由,提升透明度與可受公評性。

洪孟楷表示,本次修法並非否定少年司法制度,而是在矯治精神之上,補強重大案件的責任機制。唯有在重大暴力案件中清楚劃出責任界線,才能讓被害人家屬感受到制度的尊重,也才能維繫人民對法治的基本信任。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2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3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04

別只帶頸枕!搭機久坐不再腰痠崩潰 他曝「隱藏神招」:第一次秒睡

鏡週刊
05

苗栗豪雨悲劇! 女國道失控撞 母親、友人雙亡

EBC 東森新聞
06

少女3度車上「激戰」!找同學聊性經驗 校方嚇壞報警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