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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庭園餐廳非法展演兔隻!得病未治療又空腹 新北動保處移送地檢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15日17:50 • 發布於 03月09日02:58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八里區一間餐廳涉嫌非法進行兔子展演,以互動餵食兔子作為宣傳吸引顧客消費。動保處稽查發現,業者未經許可擅自展演動物,且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卻未提供必要醫療照護,導致兔子大量病亡。動保處已將剩餘兔子沒入安置,並將案件函送地檢署偵辦。

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

據動保處調查,業者在臉書等社群平台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文案,並在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兔子互動餵食為噱頭吸引民眾前來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行為。

動保處於今年1月中旬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當場發現現場兔子多隻罹患疥癬等皮膚疾病,立即要求業者停止一切動物展演活動,並責令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然而,1月底複查時,業者竟未依指示提供醫療,兔子已大量死亡。動保處隨即將剩餘兔子沒入,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進行醫療照護與安置。

非法展演並無妥善治療兔隻

死亡兔子經解剖檢驗後,發現多處感染疥癬,伴隨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出血等嚴重症狀,腸胃幾乎空腹且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綜合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楊淑方指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規定,依同法第26條,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動物;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醫療,違反第11條第1項,依第30條第3款,可處最高7萬5,000元罰鍰。若業者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並致死,依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

動保處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動物保護專線1959通報,動保處將迅速派員查處,共同維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

餐廳公告歇業,民眾竟呼可惜。(圖/擷取自餐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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