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變調!她遭狼父撿屍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仍被性侵
台中一名男子近日假借替女兒慶生之名,趁女兒酒醉無法反抗時犯案,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權。對此,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男子以擔心警方臨檢為由,建議先到附近汽車旅館休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案發當晚,男子邀女兒至台中某KTV慶生,雙方過程中皆有飲酒。深夜時,男子以擔心警方臨檢為由,建議先到附近汽車旅館休息,女子並未起疑,同意一同前往。隨後兩人進入旅館後,女子因酒醉前往浴室嘔吐,男子建議其泡澡舒緩身體。
女子泡澡期間一度昏睡,醒來時發現男子坐在浴缸後方,感到不適便回到床上休息。而男子趁女子精神不佳、難以反抗之際,對其實施性侵。女子驚醒後質問「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並以雙手推拒,試圖阻止,但男子短暫停手後,再度強行施暴。
事後女子自行離開旅館搭車返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女子自行離開旅館搭車返家,並於凌晨向男友傾訴遭父親侵犯的經過。數月後才告知媽媽,由家人出面質問男子,隨後報警處理。審理期間,男子否認犯行,聲稱性侵指控不實,甚至提出事後雙方仍有聯繫的對話,企圖證明父女關係正常。
但法官指出,家暴或家內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因親情、經濟依賴或羞愧恐懼,而選擇隱忍或表面正常,不能僅憑後續互動否定性侵事實。
法官指出,家暴或家內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因親情、經濟依賴或羞愧恐懼,而選擇隱忍或表面正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表示,涉案男子與女子雖尚未完成法律認領手續,但兩人具血緣父女關係,認定男子先利用女兒酒後無力反抗性交,女子醒來明確拒絕後仍持續施暴,已構成強制性交罪。考量男子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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