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提供40公頃土方暫置量 鄉林賴正鎰質疑緩不濟急
文/林鈞澤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臺中港土方暫置區仍未拍板」,國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已對中部土石方去化問題跨部會協調,將提供臺中港7公頃,以及彰濱產業園區36公頃土地,供縣市政府暫置土石方。
國土署於3月2日公告招標,協助彰濱產業園區進行整地工程,可容納約40萬暫置土方,後續由地方經營管理;而臺中港部分,中市府已與臺中港務分公司會商,推動暫置場或提供最終去處。此外,經濟價值高的優良土石方,即可直接送至砂石場作為原料,能夠永續使用或妥善去化。
國土署表示,土石方是優良且具承載力的填海造地材料,參考過去臺北港倉儲區填海造陸經驗,從採抽砂改為用土石方填築,符合資源再利用原則,除了可加速工程執行進度,還能節省公帑支出。
有關臺中港及彰濱產業園區的暫置土方,後續將銜接臺中港及彰濱填海造陸開發計畫的填築需求,配合港務公司料源品質控管,要求依循《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
鄉林老董賴正鎰:填海造陸去化方案緩不濟急
對此,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指出,政府規劃以臺中港填海造陸作為土方去化管道,但相關工程必須通過環評,時間可能長達一、兩年,難以改善當前土方去處不足的現狀。因處理場地有限,土方處理成本近期大幅上漲,以臺中市為例,過去每立方米土方處理費用約1,200元,但當前已漲至6,000至8,000元不等,在臺北市也有類似狀況。
他因此建議,政府應考慮暫緩政策6至8個月,待配套措施與去化管道較明確後再推動,避免施工現場因成本與去處問題而停工。他指出,部分工程在發包及開挖作業完成後,若土方處理費用突然提高,相關費用負擔責任容易引發爭議,進而導致工程延宕,甚至進引發訴訟。
賴正鎰表示,目前臺中已有280多處工地停工,影響範圍廣。雖然政府已提出多項政策方向,但都需要時間才能全面落實。對於目前開發中的工程而言,仍然需要更具體、且可立即改善現況的應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