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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博田醫院爆「廠商執刀」爭議 衛生局重罰院方、醫師各50萬元

太報

更新於 02月04日13:08 • 發布於 02月04日13:05 • 陳怡穎
高雄博田醫院外觀。翻攝自博田醫院官網

高雄博田國際醫院今(2/4)遭爆院長謝榮豪在手術過程中,疑似讓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器材廠商人員進入無菌區、甚至上手術台執行醫療行為。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獲悉後立即無預警進場稽查,並已完成初步調查。

根據調查內容,謝榮豪為脊椎及神經外科醫師,遭指於2023年10月替一名80多歲婦人進行腰椎間盤手術時,醫材廠商人員全程在場,手術進行至一半還刷手進入手術台操作。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外界譁然,被質疑是台中榮總事件的翻版。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先前並未接獲相關檢舉或陳情,本案係因媒體報導曝光後,即刻啟動調查;調查發現,謝姓醫師自承早在2020年起,即允許醫療器材商人員於手術室內從事量測連結橫桿、混合骨水泥等行為。雖強調為輔助手術流程,但該行為已涉及未具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明顯違反相關法規。

衛生局因此依《醫療法》第108條,對博田國際醫院裁處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並視情節暫停謝姓醫師手術排程1個月,以利進一步調查釐清責任歸屬。同時,針對謝榮豪本人,則依《醫師法》裁處最高罰鍰50萬元,並移付醫師懲戒程序處理;至於實際涉入手術、執行醫療行為的醫材廠商人員,相關事證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衛生局也重申,《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者,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若醫師聘僱或容留違反該條規定的人員執行醫療業務,依同法第28條之4,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依《醫療法》第108條,醫療機構若容留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除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外,主管機關亦得依違規情節,對相關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門診、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最重可廢止其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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