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外送員保障專法 時薪至少達最低工資1.25倍、違規重罰50萬
勞動部今天(21日)公布《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預告版本,針對外送平台、外送員、消費者與合作商家之間的四方權利義務提出明確規範,包括保障外送員可自由離線、提高訂單資訊透明度等措施。草案也設下罰則,平台若違規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勞動部目前正蒐集各界意見,預告期7天屆滿後,將把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
草案總共28條,內容重點之一,是要求外送平台給付外送員的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核定的基本運價所計算之運費,且以每筆服務時間換算的每小時基本報酬,必須達到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以保障外送員的最低收入水準。
多年來外送員最不滿的報酬制度不透明問題,也在此次草案中被處理。草案要求平台在派單時必須提供完整資訊,保障外送員離線權與接單自主權;外送員接獲訂單時,平台需清楚揭露預估報酬、取餐與送達地點,以及其他重要訊息,讓外送員能自行判斷是否接單。同時也明訂,平台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若外送員拒絕訂單,平台也不得因此以不利方式對待。
草案也進一步規範契約終止條件並強化申訴機制,以維護外送員的工作權益。平台若要終止契約,必須說明理由、負舉證義務,並提供外送員申訴管道。平台也需成立獨立審查小組受理此類案件,且小組需由外部專家學者與工會代表組成,確保程序公正,避免平台濫權。此外,草案要求提升外送員在工作期間的保險保障。平台業者必須提供團體傷害保險與責任保險,並必須負擔外送員加入職業災害保險的相關保費,以兼顧外送員保障與現行保險制度的運作。
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若平台業者違反上述規範,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而平台未要求外送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也將被處以10至50 萬元罰款;若未在期限內公告重大職災,罰則為3至30萬元。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外送平台在近10年間快速普及,透過數位技術整合商家、外送員與消費者,提供便利的點餐與配送服務,已成為現代生活的重要一環。
洪申翰指出,由於外送平台掌握資訊、技術與品牌優勢,四方關係中的權力分配不對等,而外送員更是其中最弱勢的一方。他們需自備交通工具、手機與網路,並負擔油錢與維修成本;還可能因停權或被終止合作而面臨生計受影響。至於消費者與合作商家,也會受到平台掌控運費、服務費與價格規則的影響,呈現市場權力高度集中現象。(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