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修法盼維護租屋市場穩定 內政部將洽司法院協商「租霸下車條款」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今天(23日)召開年終記者會指出,政府近期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修法,未充分聆聽民間建言,並直言修法恐影響租屋市場運作。對此,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次推動修法的目的主要在於維護租屋市場穩定,同時保障善良房東與房客雙方的權益,修法內容已納入不良房客的退場機制,並對於不良房東也訂有相應的罰則規範,並無偏袒或過度干預市場。
內政部說明,本次修法在維護房客權益部分,除了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及申報所得稅租金支出等合法權益之外,也在租期與租金方面加以規範,希望讓好房客能夠安心穩定居住;在維護房東權益部分,本次修法針對屢次欠租或惡意霸占、不返還房屋的不良房客訂有退場機制,希望讓好房東也能夠放心出租,一同建立互信共贏的租屋環境。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如果房客欠租累計達2個月租額,經催告終止卻仍拒絕搬遷,針對這類不良房客,本次修法也特別增訂「租霸下車條款」,只要租約經過公證,且約定以匯款方式繳租,房東即可依《公證法》規定直接送請法院強制執行,以減少房東訴訟時程,加速不良房客遷離;對此,內政部表示會與司法院就《公證法》及強制執行作業進行協商,希望未來可透過契約公證與強制執行機制,降低租賃糾紛風險。
內政部強調,目前正持續蒐集各界修法意見,內政部將以穩健、漸進方式推動《租賃條例》修法、完善租屋制度,讓租屋市場發展更公平穩定。(編輯: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