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億堰塞湖災後特別預算通過 花蓮縣府籲中央速訂補助基準
立法院今(2)日三讀通過總額270億元的堰塞湖災後特別預算,花蓮縣政府發佈新聞表示,感謝在地立委傅崐萁、鄭天財全力爭取,也感謝各黨團在重建關鍵時刻給予花蓮支持。縣府指出,預算通過為災後重建奠定基礎,下一步亟需中央相關部會深入地方、確實回應災民需求。
縣府指出,本次特別預算依「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涵蓋農業復原、水利道路修復、電力系統強化、公共建設、原住民部落重建、住宅補助、社會復原等11大項目。未來將由中央部會分別推動,縣府全力協助執行,確保重建時程不延誤。
此外,三讀也通過增列多項民生補助,包括車輛損壞補貼、農業補助、醫護人力支持、部落需求、清淤經費與長照補助等。縣府說明,原預算僅約6%直接投入災民補助,此次調整後更貼近第一線需求。特別條例也明文保障原住民權益,兼顧弱勢與文化脈絡。
縣府強調,預算通過只是第一步,中央應儘速訂定補助基準、公布申請方式,並「到地方召開說明會」與「派員駐點服務」。目前多項中央補助由縣府代收轉送中央審查,行政流程繁複,易延長災民等待時間。縣府正式建請中央部會直接派駐窗口至花蓮,協助現場申辦、即時審認,以簡政便民、提升效率。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270億元特別預算中,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44億元、農業部43億元、環境部42億元、內政部28億元、原民會5億元,其餘由工程會與衛福部編列,並設預備金15億元,彈性支應重建需求。(梁國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