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死留4棟房、沒生小孩好怕大姑們搶 最終結果曝
沒生小孩,先生走了,遺產竟然要和小叔分,近來引發不少討論,有人更倡議應該修法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規定。資深地政士表示,實務上,太太碰到這種事,由於和先生的兄弟姐妹不熟,往往憂心忡忡,坐立難安。
最近就有兩個例子,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北市一位女子,先生日前過世,留下四間房子和其他財產,估計遺產金額上億元。
由於和先生沒生小孩,公婆也早已離世,依民法繼承順位規定,先生留下的財產,除了她,先生的兩位姐姐,也就是大姑,也有繼承權。
「到底該怎麼跟兩位大姑說?」由於和大姑們沒有血緣,往來也不密切,不曉得兩位姑姑想法,女子忐忑不安,不知如何是好,求助地政士幫忙處理遺產繼承事宜,
鄭文在表示,通常太太會覺得委屈,為什麼先生的遺產要和「別人」分,但沒有小孩,依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而碰到這種情況,做法很簡單,就是先以個人名義,辦理遺產稅的申報,等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後,所有的遺產將會在證明書上出現,這時有了依據,再來談論遺產分配的分式,比較容易。
至於申報遺產稅,繼承系統表裡面必須檢附合法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包括往生父母親除戶謄本,兩位大姑的戶籍謄本,既沒有連絡兩位大姑,又如何取得戶籍謄本?
鄭文在表示,這不用擔心,依法因為兩位大姑是利害關係人,只要檢附國稅局核發的被繼承人遺產清冊,就可以代位申請戶籍謄本,無需二人提供。
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事務所很快取得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謄本,也完成了繼承系統表的製作,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後,取得遺產稅繳款書並繳稅後,順利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所有的遺產明細都在證明書上。
拿了這份遺產明細,女子開始和大姑連絡、討論有關繼承的細節,由於有具體的遺產項目,而且遺產稅都處理好了,兩位姑姑認為女子誠意十足,只要求分配當時弟弟繼承自父母親房屋中2戶的其中1戶,由兩位姊姊各登記二分之一,其他遺產由女子取得,女子高興接受。
鄭文在表示,女子原本以為如此龐大遺產,一定很難搞定,但實際上,遺產分割過程中,沒有激情的爭吵,更沒有刀光劍影,一切都在和諧中完成。
另外一個個案,也是弟弟先往生,已婚沒有子嗣,父母皆已離世,繼承人也是配偶和兩個姐姐,因為弟弟開公司,兩位姐姐不清楚弟弟是否有未償債務,最後,姐姐選擇不繼承遺產,直接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權。
為此,在世的配偶成了唯一的繼承人,繼承所有的遺產,當然也包括被繼承人的所有債務。配偶在兩位姐姐辦理拋棄繼承權時,各給了一筆不小的金額,不致於白蓋章,故事的結局也是圓滿落幕。
鄭文在表示,不婚不生,衍生了許多兄弟姐妹間的繼承故事,上述案例,先生走了,遺產登記完了,太太和兩位大姑是否還是親戚?是否還會連絡?少了血親這層關係,類似遺產案件真的要小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