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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定罪凶殺案3】猥褻證詞、目擊證人全沒用 法院因一原因判他無罪爽比YA

鏡週刊

更新於 2024年06月02日21:59 • 發布於 2024年06月02日21:5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多名目擊證人都指稱,曾於棄屍地點附近見到疑似朱男與小芬的男女發生糾紛。(示意畫面)

原來,小芬抵達花店後,上午十一點十分曾在店裡打電話,由於花店不大,面積僅二坪,朱男若真的在店裡睡覺,不太可能沒看到小芬,且朱當天的行蹤與許多人的證詞不符,就連女兒的說法也打臉父親,更有證人透露,案發後朱男曾要求,若警方找上門,要配合他的說法。

就在檢警對朱男產生懷疑時,警方又接獲另一名高中女生報案,說自己曾是花店的工讀生,老闆朱姓男子之前以教她開車的名義,將她載往文山區,並趁機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她嚇得奪門而出,向附近農家求救,才得以平安返家,關鍵是女學生指稱的犯案地點,離小芬遭棄屍的地點只有五分鐘車程。

取得朱男涉嫌猥褻少女的證詞後,檢警繼續調查,朱的女兒卻突然翻供,幫父親做出不在場證明,檢察官直覺認為父女倆串供,決定將朱男羈押,偵辦期間他對相關疑點都無法清楚交代,最後還脫口說出:「我之前供詞都是瞎編的,承不承認犯案都無所謂了,你們自己去查吧!」

承辦檢警以紙條寫下對小芬命案的想法,藉此紓解心中多年的遺憾。(翻攝東森新聞)

為鞏固證據,檢警陸續找到7名目擊者,他們都表示曾在棄屍地點看過疑似朱男、朱男的車與小芬,其中一名計程車司機還說曾目睹二人起衝突,並聽到朱將小芬勒斃的「喀嚓」聲,此外,檢警也在朱男車上找到疑似小芬手錶的玻璃碎片,送鑑定後獲回覆「應該是」,讓專案小組士氣大振,認為替小芬申冤有望。

就在檢察官準備起訴朱男前夕,朱透過律師表示願意認罪,但條件是檢察官必須要求法官不能判他死刑,他也不會交代犯案經過,面對如此荒唐的要求,檢察官無法接受,最後依殺害黃女、猥褻工讀生等罪將朱起訴。沒想到歷經1年半審理,朱涉嫌殺人部分獲判無罪;猥褻等其他罪行,也只遭輕判3年半。步出法庭時,朱甚至對著鏡頭比出勝利手勢,令人傻眼。

朱男(圖)說詞反覆甚至曾打算認罪協商,最後獲判無罪步出法庭時,還對媒體比出勝利手勢。(聯合知識庫)
警政署長張榮興(圖)當年是轄區派出所所長,曾帶隊搜查小芬失蹤案,可惜一無所獲。

雖然目擊證人都簽名具結,願意為證詞負責,但法院為求慎重,仍安排他們接受測謊,卻有二人未通過,至於朱男測謊也沒通過,不過,測謊只能當參考,加上找不到朱殺人的直接證據,法院審理後只能做出無罪判決。對於這樣的結果,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小芬的哥哥也在一審宣判後沒多久離世,讓這起沒有凶手的命案,成為家屬及檢警心中永遠的遺憾。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無法定罪凶殺案】少女失蹤1年成白骨 檢警逮凶嫌角力鬥智終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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