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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有這種賠償?土狗咬傷人 判賠「擔心感染狂犬病撫慰金」3萬元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1日06:2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1日06:22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潮州鎮楊姓女子,到張林姓婦人住處聞檜木粉味道,不料起身準備離去時,遭其飼養土狗咬傷左小腿受傷,楊求醫後,以擔心感染狂犬病毒風險及雷射除疤等費用,求償12萬7924元,張林婦以她在走到狗的攻擊範圍造成,無須負賠償責任,屏東地院判要賠5萬7924元,其中3萬元是擔心感染狂犬病風險的精神撫慰金,3380元是雷射除疤2次費用,全案還可以上訴。

判決書說,張林姓婦人,於潮州鎮住處騎樓飼養土狗1隻,其知悉其飼養土狗會攻擊陌生人,本應注意應適當管束動物行動,或設置足以隔離或防免其攻擊旁人之飼養場所及設備與措施,且無不能注意之情事。

竟未注意此,於2018年3月12日11時30分許,楊姓女子徒步沿到其住處前人行道,張林婦請楊女進入其住處騎樓內,將其檜木木頭磨成細粉供楊女聞香,待楊女原告起身準備離去時,其所飼養土狗突然撲向楊女並咬住左小腿後側,產生2.5公分傷痕,楊女憤而提告。刑事傷害罪部分,張林婦被判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一天1000元計算,要罰5萬元。

民事部分,楊女求償出之醫療費用新臺幣7790元、交通費用1萬780元;其中受傷疤痕使用雷射除疤1次而支出醫療費用1690元共 3次;及交通費。另擔心感染狂犬症的精神慰撫金10萬元,總計12萬7924元。

法官審理,張林婦以對方無故進入她家中,飼養土狗有用鐵鍊綁住,看到陌生人當然會吼叫,這種情形對方應該閃避,卻依然走到土狗可以活動的距離才被土狗咬傷,對方受到傷害應自行承擔。縱然受傷,對方傷只只有 2.5公分,也不必到長庚醫院做除疤治療,主張沒有過失,不須賠償。法官認為,張林婦確有過失,判決應賠償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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