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騰網路行銷公司 違法吸金負責人遭聲押
桃園市榮騰網路行銷公司,誆稱有銀行保證,吸收會員投資,聲稱只要連續3年每個月投資4200元(相當15萬1200元)、7年內就能領回350萬元,或透過該公司以97萬元購車,後續即可領回420萬元等方式違法吸金,桃園地檢署17日上午動員百人將公司負責人等犯嫌帶回到案,漏夜偵訊後分別將4名要犯聲押、5人交保,另1人18日下午才剛到案。
桃園地檢署調查,在桃園市設立的榮騰網路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55歲負責人陳為榮為首等10名公司成員,自2014年2月起,以違法多層次傳銷模式,在全國各地成立營運中心及收單中心,藉由公開說明會、交流網站、YOUTUBE等網路媒體,標榜「合法公司、銀行保證」、「合法消費回饋、公司讓利」、「母球、子球、公球」的投資模式,宣稱只要每月投資4200元,3年後不必再投入資金,7年內約可領回350萬元,或透過該公司以97萬元購車,後續即可領回420萬元等手法,招攬不特定人投資、違法吸金。
桃園地檢署17日上午動員百人前往榮騰公司桃園、高雄、宜蘭、臺中地區營運處及陳為榮等人住所共22處,帶回相關證物和現金110萬元,並傳喚陳為榮等及證人共50人到案,漏夜偵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今日凌晨將陳為榮、黃唯品、巫政陞、李秉鴻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宥麒、劉宜珊、黃淑芬、徐瑋勵、林明輝則分別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黃麟鈞則在18日下午才案。桃園地檢署也就榮騰公司及相關被告的金融帳戶共98個、房地共23筆,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以保全日後追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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