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穿山甲「膠帶綁成籃球」賤賣8千 超劣越南移工溜了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持續追蹤移工違法販賣野生動物案,去年底得知越南籍移工THUAN載運遭膠帶緊緊纏繞的穿山甲,運送到苗栗縣卓蘭鎮交易,收取8千元價金後遭警方當場查獲。法官日前依違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將THUAN判處拘役55日,並要他繳納5萬5千罰金後遭驅逐出境,沒料到他竟已於今年1月底離境。
據指出,流浪動物珍愛協會近年來持續追蹤移工違法販賣野生動物案,從諸多訊息分析後,發現有不肖份子在苗栗縣卓蘭山區捕捉野生動物販售,去年12月18日中午看見1名越南籍移工THUAN,騎著機車帶著被黑色膠帶綑綁的穿山甲在踏板上,行色匆匆疑似前往交易,立即通知保七總隊警員,最後在卓蘭鎮上新里15鄰與苗55線坪林道路口將他攔下,在機車腳踏板紙箱救出這隻遭膠帶捆綁嚴實的穿山甲。
法官調查,THUAN向警方供稱,該隻穿山甲是1名同鄉移工BAC(另案偵辦中)以1千元代價,雇用他運送至指定地點交易,屆時會有人交給他8千元價金,並稱他收到穿山甲時,全身都已綑綁黑色膠帶。
獲救穿山甲經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為台灣穿山甲,農業部公告為「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檢察官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該穿山甲被人使用黑色膠帶綑綁全身並放置於紙箱內,已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再由被告騎乘車輛運送,已屬於虐待行為,依非法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將THUAN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依法,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不過,法官調查發現,THUAN已於今年1月29日判決前出境,已無另命其執行後驅逐出境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