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還想洗白裝「遭詐」!薛仕凌態度惡劣 檢起訴求刑2年半
團體「大嘴巴」前團員、金鐘影帝薛仕凌,涉嫌找上「閃兵集團」閃兵,儘管去年11月間曾前往永和分局、新北地檢署自首,但檢方認定他否認逃兵,全因聽聞檢警查緝風聲才會自行到案,他更誆騙因拍戲認識劇組醫師替他背書,並由劇組林姓製作人代擬「個人聲明」,將自己的犯行粉飾為詐騙被害人,檢方痛批他毫無悔意,不僅耗費司法資源,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檢警調查,薛仕凌在2011年間,支付「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30萬元,得知兵役複檢程序、教導憋氣呼吸方式提升血壓機量測數值,或直接透過陳志明代測血壓等方式,後續在同年7月1日,由薛仕凌以血壓為由,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役男變更體位複檢。
薛仕凌後續於同年9月19日,在高雄榮總複驗,取得24小時血壓監控記錄器後,隨即交給陳志明,由陳志明擔任槍手,代替量測血壓,以此方式讓醫師開立「中度高血壓」的兵役用診斷證明書,後續縣市政府徵兵檢查人員檢查後,將薛仕凌的兵籍資料從「常備役」變更為「免役」,以此成功逃兵。
檢察官認為,薛仕凌案發後並未深知悔悟而坦白認錯,雖是自行到案,但背後動機實際上卻是因聽聞檢警查緝風聲,深怕遭發動搜索或拘提,才會自行現身,而他到案後,不僅未如實交代,反而避重就輕,僅坦承曾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及陳志明陪同體檢等部分事實,但對於陳志明當槍手代測部分則矢口否認,堅稱是自己量測,因此認定他不符合自首要件,更無減刑的餘地。
檢察官指出,薛仕凌為求脫罪,竟透過辯護人私下聯繫所屬的劇組顧問醫師出庭為他作證,但在委託之際,刻意向該名醫師隱瞞曾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的關鍵事實,企圖利用不知情的專業律師替他背書。
檢方檢視他手機「律師群」的對話紀錄,所屬林姓劇組製作人更替他代擬「個人聲明」草稿,內容竟妄稱「…因此交付了金錢,然而黑哥雖收了錢,卻沒有實際提供我任何不法協助的資源,關於被詐騙的部分我沒有對外宣張…」。
檢方指出,薛仕凌案發非但毫無悔意,竟還企圖透過公關操作,發表虛偽不實聲明,打算將他花錢買通槍手代測的妨害兵役犯行,粉飾為單純遭詐欺被害人。
檢方怒批,參照其他相關被告役男犯行曝光後多能自白坦承犯行,以節省司法資源,薛仕凌不僅耗費司法資源,犯後飾詞狡辯,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