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入獄!10點10分台中地檢署報到
首次上稿 10:25更新時間 11:26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任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431萬餘元,本月12日判刑5年6月定讞。嘉義地檢署通知戴寧19日早上10點到案執行,上午10點嘉檢未見戴寧人影,隨後接獲通知,10點10分戴寧已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嘉檢表示,已囑託台中地檢代為於10點50分發監執行,預計發往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江金星表示,戴寧判刑5年6月確定,隨即啟動防逃程序,確保刑事案件執行,12日下午由法警將發監執行傳票送達戴寧親簽收受,通知19日上午10點到嘉檢到案執行。
江金星說,戴寧8月15日下午1點許遷籍到沒有實際工作或居住的台中市親友住處,以便利住台中的家人探監為由,透過律師向嘉檢申請移至台中女子監獄執行,因於法不合、不予准許,不過仍將戴寧的意願傳達台中地檢署。
針對今早10點10分戴寧改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執行,江金星表示,雖不符合法規,基於受刑人到案執行、已遷籍到台中,已請台中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協助核發乙種指揮書,將戴寧發往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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