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毒駕撞傷警察致雙腳骨折 法院重開庭更裁羈押
彰化施姓男子日前毒駕拒絕接受盤查,撞傷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導致其雙腳骨折,彰檢聲請羈押施男遭駁回,檢方不服提抗告,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今天(12日)重開羈押庭,裁准預防性羈押。
陳國銘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於施姓男子是否被羈押沒有意見,希望這段時間讓他好好休養。
陳國銘與趙姓警員4日在彰化縣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施姓男子時,男子駕車駛入死巷,拒絕配合盤查,並試圖逃逸,陳國銘被車身擦撞倒地,再遭車輛輾過,導致雙腳骨折;趙姓警員持警棍擊破車窗,壓制逮捕施姓男子,過程中造成手部受傷。
施姓男子經唾液快篩試劑,測得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其涉犯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向彰化地方法院聲押,遭駁回後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被告有遭通緝紀錄,原審以卷內證據資料難認定有羈押原因,尚有再研究餘地,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
彰化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彰化市長林世賢到法院外聲援檢警。他表示,針對毒品問題,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聯手合作,尤其喪屍煙彈(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原料未列毒品管制藥物,且檢警近期查緝毒品36件,到地院有半數無保請回,充分顯現毒品問題相當嚴重。
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地院重開羈押庭,已裁定准予預防性羈押。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