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來「討債」她回1個字 16萬元全賠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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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對男女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購買家電與旅遊費用。而法官翻出LINE對話紀錄發現,當男方要求還錢時,女方竟然回一個「好」字。
法官指出,成年人對於文字對話的含義應有清楚認知,回覆「好」就是同意的意思,不能以隨意應付來卸責。最終判決女方須歸還16萬餘元。
💬關於分手後的「討債」,你怎麼看?
金錢是愛情的附屬品,還是分手後的債務?今天就來聊聊那些關於分手後的現實:
1️⃣分手後回傳一個「好」字,就該還錢嗎?
- 該還派:成年人本來就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想要就不要答應。
- 同情派: 女方可能只是想趕快結束話題,這代價也太大了。
👉你有過因為LINE 傳太快、回太順手,結果事後超後悔的經驗嗎?
2️⃣哪些東西分手後「一定要還」?哪些則是「討回去超難看」?
- 一定要還: 欠款、貴重首飾、對方的私人證件?
- 討回超難看: 吃過的飯錢、穿過的內衣褲、已經出國玩完的旅費?
👉你聽過或遇過最令人傻眼的分手討債清單是什麼?
3️⃣針對「共同財產」,你覺得最公平、最不傷感情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 若2人曾經同居,那麼買房出的頭期款、共同養的寵物、一起買的家具,甚至是那台一人出一半的咖啡機,到底該怎麼算?
👇 歡迎在留言區分享你的「分手財務觀」或見過的奇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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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AI協作,經編輯審稿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