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建商門神「揪團」喝花酒 前新竹縣消保官貪汙判刑4年6月
新竹縣政府前消保官羅鈞盛被控任內接受建商招待喝花酒當「門神」,邀時任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同樂,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羅鈞盛有期徒刑4年6月。
同案,羅仕臣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陳中振、周明堂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4人均褫奪公權2年到4年。本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鈞盛2015年擔任新竹縣政府簡任消保官期間,結識瑞羿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建瑞,2人自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間,頻繁參與多場有女陪侍服務的飲宴。
高院指出,黃建瑞2015年11月起迄2020年10月間,邀約羅鈞盛陸續投資瑞羿建設公司「劍橋」、「萃豐」兩筆建案,報酬總計大約為數十萬至100萬元,羅鈞盛因而與黃建瑞有利益往來關係。
黃建瑞數次請託瑞羿建設公司「萃豐」建案工程工地逕流廢水排放超標裁罰案件、申辦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消防安全竣工設備查驗、申請土地建物移轉登記等案件之送審進度,羅鈞盛均積極協助。
判決指出,羅鈞盛位居新竹縣政府一級主管的身分,卻直接聯繫主管機關承辦人或邀約主管機關首長、副首長,一同接受有女陪侍招待以完成請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