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114年起身障特考三等四等考試 普通科目僅列考1科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4年03月28日09:28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從民國114年起,這項考試三等、四等考試的普通科目都僅列考1科,三等考試專業科目則減考1科,以減輕應考人負擔。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兼顧機關用人實際需求及降低應考人負擔,經徵詢各用人機關意見,參照現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及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修正身障特考三等及四等考試專業科目,調整部分科目題型與內涵,以及三等考試專業科目均減考1科。

另外,考試院說,修正三等及四等考試普通科目,將「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科,調整為「基礎能力測驗(作文、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學緒論)」1科。

考試院指出,僅在身障特考設置的5類科,包括三等考試「社會教育行政」、「都市計畫行政」、「醫用物理」、「保健物理」及四等考試「資訊工程」,因衡酌用人機關久未提報缺額,長期無相關用人需求,經用人機關同意予以刪除。

考試院說,為使用人機關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與進用人員學養背景相符,以利業務推展,依用人機關建議,比照高考三級考試,將三等考試「植物病蟲害防治」類科,拆分為「植物病理」及「昆蟲」2類科。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後,三等考試計34類科,都列考1科普通科目、4科專業科目;四等考試計40類科,都列考1科普通科目、3科專業科目。配合科目減列,修正三等考試成績計算方式,普通科目占20%,專業科目占80%;四等考試則維持各科成績平均計算。

考試院指出,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這次修正從114年考試開始適用,請有志加入公共服務行列的身心障礙者,留意相關規定。(編輯:黃國倫)1130328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高雄鼓山30層豪宅大樓蓋一半失火!直擊頂樓「整片紅」消防爬20多樓搶救

三立新聞網
02

《艋舺》刺青師暴走!問病情被回「快死了」怒毆醫 本人發聲還原經過

三立新聞網
03

墾丁再中槍!建中畢旅洗1星負評:「溫體柳丁難吃」 業者笑了這樣回應

三立新聞網
04

台灣革命共產黨宣布成立!嗆「推翻我國統治階級」 內政部火速反擊

民視新聞網
05

謝謝你!詹能傑半生奉獻救災 雲翠、普悠瑪皆有他身影

EBC 東森新聞
06

台中豐原一家五口遭詐走上絕路 團購主出庭全認罪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