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燈亮刺眼!環保局昔接陳情 無奈「無法條可罰」
新北市近日發生的公車撞行人事故引起廣泛關注,事故中公車駕駛聲稱是超商招牌燈光太亮影響視線而釀禍。然而,當地民眾表示超商燈光根本照不到馬路上,質疑這個說法的合理性。針對類似招牌燈亮度問題,新北市環保局表示雖常接獲民眾陳情,但因缺乏相關法規,只能進行勸導而無法開罰,使得光害問題難以有效管制,不僅影響居民睡眠,更可能危及行車安全。
事發地點位於新北市新莊,公車駕駛指稱是附近超商招牌燈光過亮影響視線而導致事故。然而從現場環境來看,除了招牌燈外,還有路燈、聖誕樹裝飾以及其他店家的招牌燈等多種光源,加上行經車輛的燈光,這樣的說法難以讓人信服。當地民眾也對此說法表示質疑,認為超商燈光並不會亮到馬路上,也不會造成刺眼的情況。在新北市,類似的招牌燈問題相當普遍,尤其在府中商圈等商家林立的地區。這些地方不僅有大大小小的招牌配上七彩燈光,附近往往還設有公車站牌,招牌燈光的亮度可能會影響到駕駛人的視線。新北市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科專員黃美玲表示,環保局過去確實接獲不少關於招牌燈光的陳情案件,包括燈光影響睡眠以及太亮影響行車視線的投訴。
黃美玲解釋,由於中央並未訂定亮度標準作為執法依據,環保局在接獲陳情後只能前往現場進行勸導。當確認光源的管理單位後,環保局會行文請該單位要求業者改善,但因缺乏強制力,即使被檢舉的業者不關燈也不會受到處罰。這種缺乏法規約束的情況導致光害問題難以有效解決,最終受害的是無辜民眾,他們不僅睡眠品質受到影響,行車安全也可能因此受到威脅。這起事故凸顯了光害管制在現行法規下的困境,也反映了相關單位在面對此類問題時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