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追影劇】史上最高金額詐騙《地面師》引收視話題 誰是真實案件的「地面師」?
熱播中的日劇《地面師》引起熱烈討論話題,在LINE TODAY追劇也獲得超過8.5分的平均高分,許多網友大讚「劇情寫實、細膩!」、「節奏快速卻不失細節處理」,甚至有劇迷覺得劇情寫實像是活生生在身邊發生,因為房地產交易就在你我生活周遭!而《地面師》其實也是改編自真實社會案件,LINE TODAY追劇帶你一覽什麼是「地面師」、這齣戲劇的精彩亮點,並且整理出台灣相關法規和日常可多留意的停看聽方法,讓你在現實生活中避免遇上「地面師」買賣詐騙。
改編真實事件及小說的《地面師》
《地面師》是根據日本2017年真實發生的「積水房屋地面師詐欺事件」改編自新庄耕的同名小說,當時日本知名建商「積水房屋」簽訂了一紙高達70億日圓的東京品川區老旅館「海喜館」土地購買合約,占地600坪,市值高達百億,而地面師集團跟劇中一模一樣,整個團隊偽裝成交涉員、法律顧問等,也找人假扮屋主,被變造各種證件、權狀、印章等,並誘騙「積水房屋」砸重金購買,陸續支付了上億訂金,在辦理土地過戶手續時才驚覺遇到了詐騙集團,造成集團55億日圓的損失,至今都未能討回!
《地面師》豪華演員陣容
將同名小說真實案件改編,《地面師》戲劇找來了影帝豐川悅司、綾野剛、北村一輝、小池榮子、Lily Franky、池田依來沙豪華陣容共同演出,石野卓球操刀配樂。這群土地詐騙集團,由豐川悅司一反《情書》深情經典形象,在劇中演出反派首腦氣場全開 ; 綾野剛再度展現《新聞記者》多層次的矛盾情感 ; 北村一輝無賴又狂野、小池榮子再度精湛演出八面玲瓏的手腕成員一角 ; 池田依來沙則是一剪短髮演出熱血刑警,與資深刑警Lily Franky一起辦案步步進逼集團核心。此外劇中還有一個大彩蛋,找來曾以金融犯罪漫改劇《黑金丑島君》走紅的大咖男星山田孝之擔任旁白,神秘獻聲。
什麼是「地面師」?
「地面師」這個詞源自日語「地面師(じめんし)」,指的是專門從事土地和房地產詐騙的犯罪分子。他們通常會偽造土地所有權證明,冒充土地所有者或房地產經紀人,騙取受害者的財產。這些詐騙活動往往涉及複雜的計劃和精心的偽裝,使得受害者難以察覺。
地面師的詐騙手法多種多樣,包括但不限於偽造文件、冒充身份、設計虛假交易等。他們的行為不僅對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對社會秩序和法律制度造成嚴重挑戰。
在台灣,「地面師」這個詞並不常用。相對應的概念在台灣通常被稱為「土地詐騙」或「房地產詐騙」。「地面師」這個詞源自日語,特指那些專門從事土地和房地產詐騙的犯罪分子。
不動產詐騙相關名詞
1. 土地詐騙:指通過偽造土地所有權證明、冒充土地所有者或其他非法手段,騙取他人土地或土地相關財產的行為。
2. 房地產詐騙:指通過虛假房產資訊、偽造房屋所有權證明、冒充房產經紀人等手段,騙取他人房產或房產相關財產的行為。
3. 偽造文書詐騙:指通過偽造各類法律文件,如土地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狀等,進行詐騙的行為。
台灣也曾發生過類似的土地和房地產詐騙案件
1. 偽造土地所有權證明
在台灣,有些犯罪集團會偽造土地所有權證明,冒充土地所有者進行交易。他們通常會利用偽造的證件和身份,將土地賣給不知情的買家,從中獲取巨額利益。
2. 假冒房地產經紀人
詐騙犯會假冒房地產經紀人,利用虛假的房屋資訊吸引買家。他們可能會帶著買家參觀虛假的樣板房,並要求支付訂金或首付款。一旦拿到錢,這些假冒經紀人就會消失無蹤。
3. 假租房詐騙
這類詐騙手法通常會在網路上發布虛假的租房廣告,並要求租客提前支付押金或租金。當租客支付後,詐騙犯就會切斷聯繫,讓租客無法入住。
4. 偽造身份進行交易
有些詐騙犯會偽造身份,冒充房屋或土地的合法繼承人,進行非法交易。他們可能會利用偽造的遺產繼承文件,將房屋或土地賣給第三方,從中獲取利益。
這些事件不僅對受害者造成經濟損失,也對社會信任和法律制度構成挑戰。為了防範此類詐騙,建議民眾在進行房地產交易時,務必核實對方的身份和相關文件,並通過合法途徑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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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面師》看不動產詐欺啟示
1. 核實身份和文件
在《地面師》中,詐騙師經常使用偽造的身份和文件進行詐騙。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
• 查詢土地和房屋登記資料:可以到地政事務所或使用相關的線上系統查詢土地和房屋的登記資料,確認賣方的身份和所有權。
• 驗證文件的真實性:仔細檢查所有交易相關的文件,如土地所有權證明、地籍圖、房屋所有權狀等,並核實其真實性。
• 多方查證:通過多種途徑(如地政事務所、房屋登記機構)核實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信息。
2. 使用合法途徑和專業服務
劇中有些角色因為缺乏專業知識而被騙,這提醒我們:
• 聘請律師或專業經紀人:在進行大額房地產交易時,建議聘請專業的律師或房地產經紀人協助處理。他們能提供專業意見,並幫助核實交易的合法性。
• 通過合法的交易平台:選擇可信賴的房地產交易平台或仲介公司,避免私下交易。
3. 謹慎處理金錢交易
劇中受害者往往因為急於成交而提前支付大額款項,這提醒我們:
• 避免提前支付:在未完全確認對方身份和交易合法性之前,避免提前支付大額訂金或首付款。
• 使用第三方支付機制:考慮使用信託或公證等第三方支付機制,確保資金在交易完成前不會被挪用。
4. 保持警惕和理性 仔細留意異常情況
劇中詐騙師常常利用受害者的急切和貪婪心理,這提醒我們:
• 保持理性:不要被過於誘人的交易條件所迷惑,應該保持冷靜和理性。
• 警惕過於誘人的交易條件:如果交易條件過於誘人,價格遠低於市場價,需特別小心,可能存在詐騙風險。
• 警惕異常行為:如果對方在交易過程中表現出急於成交、不願提供詳細資料或拒絕核實身份等異常行為,應提高警惕。
• 觀察對方行為和態度:如果對方在交易過程中表現出急於成交、不願提供詳細資料或拒絕核實身份等異常行為,應提高警惕。
5. 多方求證 定期關注相關資訊
劇中有些角色通過多方求證最終揭穿了詐騙,這提醒我們:
• 多方核實信息:不僅僅依賴一方提供的信息,應該通過多種途徑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 尋求第二意見:在進行重要決策前,可以尋求其他專業人士或機構的第二意見。
• 了解最新的詐騙手法:定期關注新聞報導和政府機構發布的警示信息,了解最新的詐騙手法和防範措施。
• 參加相關的教育活動:參加政府或非營利組織舉辦的防詐騙講座和教育活動,提高自身的防範意識和能力。
6. 報警和求助
劇中有些受害者在發現異常後及時報警並尋求幫助,這提醒我們:
• 及時報警:如果懷疑遇到詐騙,應立即報警,並提供所有相關證據和信息,協助警方調查。
• 求助專業機構:向消費者保護機構、法律援助中心等專業機構求助,獲得法律和專業支持。
了解台灣相關法律規範 降低詐騙可能
1. 《刑法》
《刑法》中對於詐欺罪有明確的規定,適用於各類詐騙行為,包括土地和房地產詐騙。
• 第339條:規定了詐欺罪的刑罰,詐騙他人財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第210條:規定了偽造文書罪,偽造或變造私文書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民法》
《民法》規範了民事交易中的各種行為,包括買賣契約、租賃契約等,為民眾提供法律依據。
• 第153條:規定了民事契約的成立要件,確保交易的合法性。
• 第184條:規定了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受害者可以依此請求賠償。
3. 《土地法》
《土地法》是專門針對土地管理和交易的法律,規範了土地買賣、登記等行為。
• 第34-1條:規定了土地所有權的登記程序、處分及變更同意規定、連帶清償責任、公同共有準用、優先承購權、分割申請等,確保土地交易的透明和合法。
• 第34-2條:規定了不動產之糾紛,相關糾紛應聘請地政、營建、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為調處委員,遵循其設置、申請調處之要件、程序、期限、調處費用及其他辦法。
• 第43條:規定了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效力。
4.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了不動產經紀業的行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 第6條:規定了不動產經紀業者的登記和管理,確保經紀業者的合法性。
• 第21條:規定了不動產經紀業者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不得進行虛假宣傳等行為。
5. 《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法》旨在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適用於各類商品和服務的交易。
• 第4條:規定了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包括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
• 第5條: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
• 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 第22、23條:規定了經營者的責任,如果經營者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
6. 《公證法》
《公證法》規範了公證行為,確保各類契約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 第1條:規定了公證機構的設立和管理,確保公證行為的合法性。
• 第13條:規定了公證書的效力,公證書具有證據力和執行力。
透過了解和遵守這些法律和規範,民眾可以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成為土地和房地產詐騙的受害者。
切記!若遇可疑訊息或資訊切記多方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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