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一道光照出掌印 警揪出惡狼
民國83到87年間,嘉義市出現「北鎮之狼」,歹徒凌晨由陽台闖入民宅,矇面持尖刀威脅屋主丶洗劫財物,還性侵十多名女子、少婦,甚至有未成年姊妹被同時捆綁性侵,地方人心惶惶、聞狼色變,警方成立「獵狼專案」,每晚排班尋狼,現任嘉義市警察局少年隊偵查佐張櫸礦,22年前搜證時抬頭看見「一道光」照出手掌印,成為3天後破案、逮捕惡狼王金生的關鍵證據。
嘉義市警察局當時成立「獵狼專案」,針對被害人描述身高、臉型、體型等特徵,清查轄內有竊盜、強暴前科分子,每天凌晨1點到5點規畫「尋狼勤務」。
張櫸礦表示,當天清晨據報受害者又是1名未成年女學生,被害者的隔壁鄰居告知,家中也遺失部分財物,他進入屋內查看後,研判狼蹤是從該戶1樓攀爬到2樓偷東西,再循2樓採光罩進入被害者家中,當他站在1樓後陽台採光罩下方查看,清晨陽光剛好照在採光罩上、映出一道手掌印,他內心驚呼「找到了!」
張櫸礦說,因為掌紋印在採光罩上,鑑識人員幾乎沒有落腳採證位置,他和隊上長官討論後,決定拆下那片採光罩、截下掌印鑑識指紋,該住戶得知有機會確認歹徒身分,直言「拆房子也沒關係」,重點是要抓到人。
他說,經DNA比對及被害人描述,3天後確認身分,40歲開茶行的王金生涉有重嫌,警方立即全天候監控、跟蹤,隔天凌晨將順利王逮捕,並在他車內搜出疑似犯案工具,包括尖刀、手電筒、手帕、口罩、牛仔褲等。王經更10審最高法院無期徒刑定讞,至今還關在監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