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鑑國外/ETC門架監錄 揪出惡性超速
國道警察執勤歷年屢屢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有學者建議應朝「科技執法」改進員警執法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證實,將爭取運用電子收費ETC門架所取得車輛通行資訊,以利取締惡性超速違規。
ETC門架高畫質監錄系統協助警方執法、取締交通違規,多年前就曾被提出討論,但因有爭議而作罷。警方說,包括澳洲、奧地利、荷蘭等先進國家,均已採用電子設備執行高速公路的「速度管理」,評價與效果良好。
警方說,這種「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 台灣可利用現有三百多座ETC門架記錄的車輛通行資訊,換算區間平均速率。簡單講,就是當你開車通過幾座ETC門架,可從距離和花費時間換算速度,研判是否超速。
ETC系統因只與政府簽約電子計程收費單一用途,不包含取締違規,門架設置的「稽核錄影系統」,雖可錄影記錄車速,目前也只被用來針對欠費大戶、違規車牌黑名單通知警方攔檢;另外測速系統並未經標準檢驗局驗證,舉證也有困難。
國道警方說,電子收費系統因合約項目未涵蓋、有侵犯隱私權等顧慮;目前只有偵辦刑案、調查重大車禍等特殊原因,警方才能發文請求支援。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ETC門架取締惡性超速違規,法規面是否有足夠證據力可當作逕行舉發的依據仍需釐清,待收到國道警察局公文後會再與警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