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代購食品恐觸法!北市衛生局:最高可罰300萬

新頭殼

更新於 2020年03月23日11:29 • 發布於 2020年03月23日11:29 • 新頭殼newtalk |林芷湲 綜合報導
民眾出國時常在當地以低價購入零食,帶回國後轉販售,北市衛生局提醒該行為恐觸法。   圖:新頭殼資料照

新頭殼newtalk

不少民眾會透過網路代購國外食品,或者出國時以低價購買零嘴帶回販售,北市衛生局今(23)日公布108年11月至109年2月違規代購案件總數,共有23件計67產品,裁罰金額累計69萬元。衛生局提醒,無論是自行帶回或以網購、郵購自國外輸入,未經查驗都不可販售,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呼籲各位網路賣家勿以身試法。

北市衛生局分析108年11月至109年2月於各大網路平台進行販售之23件違規代購食品裁處案件(67件產品),產品來源為美國51件(76%)最多,其次為日本13件(19%)。產品型態以膠囊錠狀食品為主(96%),其餘皆為一般食品。

衛生局指出,欲輸入食品販售者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未查驗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及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販售無中文標示的食品,亦違反同法第22條及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台北市衛生局已要求各平台下架違規網頁。

不過,若該食品非供販賣,且金額、數量符合下列條件,則可免申請輸入查驗:

1. 食品或相關產品(不包含膠囊狀、錠狀食品)供自用,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
2. 食品容器供自用,單一項次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同規格數量未逾4件者,或價值超過1,000美元且數量為1件者。
3. 膠囊狀、錠狀食品供自用,每種未超過12瓶、合計未超過36瓶。
4. 以下項目不適用於免驗範圍:食品添加物、香料及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所生產供食用牛隻之屠肉、組織、器官或衍生物。

延伸閱讀:

清明連假搭客運有優惠!15路段恐湧現車潮

武漢肺炎》全台年紀最小個案!4歲男童與家人赴荷工作染疫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關注缺水危機

因降雨偏少,全台多座水庫蓄水量都偏低,政府呼籲大家需節約用水

生活圖解懶人包

圖解美食
「海中和牛」黑鮪魚這部位最貴 一口抵一塊牛排

LINE TODAY

圖解代糖
阿斯巴甜甜贏蔗糖2百倍 代糖界明星卻被世衛列警示

LINE TODAY

圖解新聞
事發後蒐證有方法 色鬼遭記過調職罰錢

LINE TODAY

圖解地震
雖常搖不大卻致地殼型變 慢地震恐釀大震

LINE TODAY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7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