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電費回歸地方、台電優惠電價取消 雲縣府:增加1.5億預算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因應新版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予地方,行政院長卓榮泰上週指出,學校電費等經費將回歸地方。另今年3月台電公司行文各縣市政府,115年度起各縣市政府學校優惠電價及前期凍漲電價差額,由地方編列預算支應,雲林縣府初估,冷氣電費及優惠電價2部分,地方1年要增加約1.5億元預算。
縣府財政處長孫綿凰指出,台電針對教育公用設施優惠電價補助已行之有年,今年3月台電公司發文縣府,115年度學校優惠電價回歸各目的事業編列預算支應,即由縣市自行吸收,縣內183所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中小學,154所公私立幼兒園,一年約需1億元。
孫綿凰表示,目前財劃法、一般性補助款都不確定前,縣府財政出現很大缺口,還要面對台電取消1年1億元的優惠電價補助,造成地方很大困擾,目前研議由縣府來協助。
另在學校冷氣部分,目前中央補助冷氣電費3900多萬元,冷氣維護費730多萬元,全計4600多萬元。縣府強調,極端氣候一定需要冷氣,班班有冷氣是中央的政策,讓學生能有舒適學習環境,都已在落實,突然學校電費要回歸地方,連台電優惠補助也沒了,等於是「上壘了就一次雙殺」,要地方如何運作,也造成很大問題及困擾。
雲林縣長張麗善不滿表示,財劃法修正後,中央一再想方設法要苛扣對地方補助,中央跟地方斤斤計較,這不是全民之福,不論中央或地方都是要服務民眾,用在地方中央不會吃虧,用在地方也是造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