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女學生2年! 國小校長遭解聘 告嘉義縣府再打臉
嘉義縣一名葉姓國小校長被檢舉對一名女童從小學五年級到六年級期間進行性騷擾,行為包括摟腰、搭肩,甚至讓女童在校長室坐在其大腿上看公文。經嘉義縣府調查後,該校長遭到解聘並終身禁止擔任教師。校長不服提告,主張與學生關係如同父女,否認有不當肢體接觸,但高等法院認定其行為已超越師生正常互動範圍,駁回校長的訴訟請求。
判決書指出,嘉義縣葉姓前國小校長在學校走廊及教室對一名女學生有摟腰、搭肩等行為,還曾對女童說「你的手好嫩喔」。更嚴重的是,他在放學後於校長室讓女童坐在其大腿上幫忙看公文,並兩度對女童按摩肩頸,其中一次甚至伸進衣服內,另一次則觸碰背部。嘉義縣府在112年獲報後,立即組成調查小組,最終決議將校長解聘,並終身禁止其擔任教師職務。
當地居民對此事件表示非常驚訝,認為這位校長給人的印象一直很好,實在看不出會有這樣的行為。事實上,這位葉姓校長在當地服務多年,從主任一路升至校長,過去辦學被認為相當認真,曾邀請田園老師演講,也曾承辦教育處的教師社群培訓活動。
面對解聘處分,葉姓校長向嘉義縣府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女學生檢舉的行為距離調查時已超過10年,並否認曾讓女童坐在大腿上,聲稱是女學生基於好奇想操作電腦。他還辯解按摩行為只是關懷打氣之意。然而,法院合議庭認為校長利用學生對師長的信任,其行為明顯已逾越一般師生正常互動範圍,因此駁回校長的訴訟請求。
嘉義縣教育處副處長顏廷育表示,針對這個案件,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教育處會尊重司法判決。儘管葉姓前校長過去積極辦學,多次與嘉義縣長翁章梁同框合影,且在面對其他身形較矮小的同學時,也常彎下腰扶著肩膀合照,但高分院認為,即使校長聲稱與學生關係如同父女,也不應踰越適當界限。法院最終認定性騷擾行為確實存在,維持校長遭終身解聘、不得回任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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