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對聯邦政府索賠70億!法學專家痛批「難以置信的鬧劇」,川普也問司法部長:我是在告我自己,對吧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要求司法部(DOJ)支付約2億30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70億5858萬元)的賠償金,理由是聯邦政府在他卸任後對他展開多起刑事調查,造成他名譽與財務損失。知情人士透露,任何潛在的和解協議,都需要經由川普在第二任期內任命的官員批准,引發嚴重的道德爭議。
這樣的情況在美國歷史上前所未見。《紐約時報》21日指出,川普在成為總統候選人時曾遭聯邦執法機關調查,如今他重新入主白宮,卻向自己所領導的政府提出賠償要求。多位法律專家表示,這樣的案件極具倫理衝突:川普任命的司法部高層,如今必須審核他本人提出的索賠案;其中現任副司法部長的布蘭希(Todd Blanche),過去曾是川普的辯護律師,替川普處理多起刑事案件。
根據報導,川普是透過「行政申訴」程序提交相關投訴,這種程序通常是提告的前置作業。川普在2023年底提出第一份申訴,聲稱聯邦調查局(FBI)與特別檢察官在調查「2016年俄羅斯干預美國大選」以及「川普競選團隊是否涉案」時侵犯了他的權利,並要求賠償。
第二份申訴則是在2024年夏天提出,指控FBI在2022年搜查他位於佛州的海湖俱樂部(Mar-a-Lago)時侵犯了他的隱私,同時指控司法部惡意起訴,認為當局在他卸任後以處理機密文件不當為由起訴他屬於「政治迫害」。
紐約的佩斯大學(Pace University)法學教授葛許曼(Bennett L. Gershman)形容這是一場「徹底的鬧劇」:「這樣的道德衝突太基本、太明顯了,根本不需要法律教授來解釋。由他自己任命的司法部官員來決定他的索賠是否成立,這簡直荒謬到令人難以相信。」
就連川普本人似乎也意識到事情「不太對勁」。他上週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與FBI局長巴特爾(Kash Patel)、司法部部長邦迪(Pam Bondi)和副部長布蘭希(Todd Blanche)同台時,曾語帶模糊地提到此事。川普當時說:「我有一樁官司進行得非常好,但當我成為總統後,我心想,這樣不是變成在吿自己嘛?我不知道要怎麼和解、要給自己多少錢?這看起來有點怪,因為我是在吿我自己,對吧?」
《紐約時報》指出,實際上,行政申訴技術上不算正式訴訟,這類申訴通常是以「標準表格95」(Standard Form 95)提交給司法部,讓雙方先嘗試庭外和解;如果司法部拒絕或不採取行動,當事人才能正式提告。不過就目前的情況看來,川普幾乎是在和自己的部署談判,因此進入訴訟的可能性極低;而此類案件的賠償金通常由納稅人買單。兩位知情人士透露,川普目前還未收到款項,但預期最終會獲得賠償。
川普在第二份申訴中還點名當時的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FBI局長瑞伊(Chris Wray)以及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指控他們「掃擾他、企圖影響選舉結果」。文件中寫道:「這場惡意起訴迫使川普總統花費數千萬美元為自己辯護並挽回名譽。」
根據司法部內部手冊,任何超過400萬美元的賠償案件都必須由副部長或司法部民事部門主管批准;目前的副部長布蘭希曾是川普的首席刑事辯護律師,並在今年2月的聽證會上表示,他與川普的律師-當事人關係仍在持續。而民事部門主管史丹利・伍德沃德(Stanley Woodward Jr.)則曾替川普機密文件案的共同被告諾塔(Walt Nauta)辯護,也曾代表多位川普的幕僚,包括現任FBI局長巴特爾。
當被問及這兩位官員是否會因利益衝突而迴避審批此案時,司法部發言人吉爾馬丁(Chad Gilmartin)只表示:「司法部所有官員在任何情況下都會依循職業倫理官員的指導行事。」然而,邦迪才在7月開除了該部門的首席倫理顧問。
《紐約時報》表示,川普一向討厭「迴避制度」(recusal);他曾公開抱怨他的第一任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在「通俄門」調查中自請迴避:「他那時犯了大錯!早知道他要迴避,我根本不會任命他。」(推薦閱讀)選上就過關!特別檢察官撤銷兩項川普官司,但保留重提權利
根據司法部慣例,這類行政賠償案若在成為正式訴訟前達成和解,並不需要公開宣布,因此,即便司法部最終真的支付川普幾億美金,也可能不會立即對外公布。川普的法律團隊發言人對《紐約時報》的報導回應說:「川普總統會繼續反擊所有由民主黨主導的獵巫行動,包括所謂的『通俄門』騙局,以及拜登(Joe Biden)與他的操盤手違憲、違法地把司法系統武器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