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前民政處長涉洩個資助罷免40萬交保 檢不服抗告遭駁回
基隆地檢署追查幽靈連署案,發現國民黨發動罷免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張之豪案出現幽靈連署,基隆地檢署搜索國民黨基隆黨部並帶回多人訊問,向法院聲押基隆黨部仁愛區主任張金發、鄭文婷案領銜人紀文荃、基隆民政處長張淵翔,其中張淵翔以40萬元金額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2)天駁回抗告。
基隆地檢署4月2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針對國民黨基隆市黨部、罷免案領銜人住處等共6處,持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依法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過後,認為張金發、紀文荃、張淵翔等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指出,張淵翔坦承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犯行,依據卷內被告及同案被告張金發、紀文荃、吳國勝、游正義供證、罷免提議人名冊、罷免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被告等人持用手機內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足認張淵翔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44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216 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
基隆地院續指,法院認為雖有共犯尚未到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惟考量被告張淵翔就上開犯行供承不諱,認無羈押之必要性,尚非不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之處分,准以4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於現住所,且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接觸。另外,紀文荃和張金發則羈押禁見,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駁回抗告。
高院審理後認為,考量張淵翔於原審羈押訊問中,對於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均已坦承,且相關證據亦經扣案,檢察官未能提出張淵翔有再為煙滅、偽造、變造之情。因此原審所定40萬元交保,並無明顯悖於比例原則,且對張淵翔限制住居,應已有相當強制性,堪為羈押之替代手段,因此檢方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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