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出獄7個月吸毒「手纏刀砍童」傷3人!二審加重判無期
苗栗48歲邱姓男子有殺人未遂前科,去年10月吸毒後持刀,隨機砍傷2名國小女童及1名男子,所幸3人均救回一命。一審依3個殺人罪判處29年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今(29)日撤銷原判決,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改判無期 受害者女兒盼「維持無期到定讞」
去年10月,邱姓男子施用毒品後,將一把刀以膠帶綑綁在左手,徒步前往住家附近,隨機砍傷放學途中2名國小女童,一旁林姓男子見義勇為,上前協助也遭砍傷。一審苗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邱男29年徒刑,家屬及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台中高分院今日加重量刑,改判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認為,邱男曾犯殺人未遂罪,已屬累犯,且在假釋出獄後僅7個月,就因施用毒品在公共場所隨機砍人,對象甚至包括國小學童及無辜路人,犯案手段凶殘;考量其情緒管理及衝動控制能力欠佳,雖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實際並未賠償損害,因此認有讓邱男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對於二審加重判刑,林姓受害者的女兒表示,感謝法官重視案件,也希望無期徒刑能維持到底,不要讓邱男再度減刑、出來危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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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綜合報導 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