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條例再叩關 違建人須負擔拆除費用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未來違建人得負擔拆除費用,桃市府建築管理處表示,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上月30日經市政會議通過,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爭取支持,若獲通過,市府在執行強制拆除違建時,得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取執行成本,每平方公尺費用從200元到1700元,讓違章建築管理制度更具效率及公平性。
目前強制拆除違建,6都僅台北市、新北市有收費,建管處表示,建築法第96條第1項第1款訂有「強制拆除建築物,其建築物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的規定,桃市府曾於2019年提出違建強制拆除收費草案,但當時內容周延性仍有疑慮而未獲核定,此次修法經綜整實務執行經驗、中央法令趨勢,並參考雙北制度作法,進行條文內容的修正與補強。
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現階段桃園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工作由市府主動執行,每年編列2000萬元預算,統計今年截至8月1日止,共查報違建4285件、拆除2837件,不僅造成公帑支出壓力,也難以對違建人產生足夠嚇阻效果,因此草案明定收費基準、程序及權利保障機制,讓拆除作業制度化、法制化,其中,收費基準將依據不同拆除類型的建築材料計算,每平方公尺收費從200元到1700元計價,「收費的目的在落實公平性,強制拆除違章建築,不應由納稅人買單」,並要遏止投機者違法興建農地大型違建及具公安疑慮的違建。
莊敬權表示,草案經市政會議通過後,下個會期將送市議會審議,法案如爭取通過後,依據桃園市違建拆除政策,將先以「大型施工中違章建築」及「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等重大案件列為優先執行,並依條例規定追收拆除費用。
他表示,桃園違建拆除收費草案再叩關,除了展現對違建管理的決心,也盼民眾對整治長久以來的違建亂象給予信任與支持,讓違建管理從查報、拆除到費用回收,有一套完備機制,更讓違法使用人負起相對的應責任,遏止違建行為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