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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要到135歲才能領回的保單? 郵局遭控對弱勢不當銷售 賣複雜金融商品給八旬婦

新頭殼

更新於 2023年04月17日03:36 • 發布於 2023年04月17日03:03 • Newtalk新聞 |謝步智 綜合報導
台北市古亭郵局。 圖 : 翻攝自Google

Newtalk新聞

一位現年 85 歲的楊姓婦人之前到台北市古亭郵局存款時,被郵局人員鼓吹購買價值數百萬元的「郵政簡易人壽常春增額還本保險」等 5 張保單,部分保單甚至規定保單受益人楊女士要到 133 歲後才能領取,遭到家屬質疑保單很有問題。而中華郵政壽險處亦對此提出說明。

楊女士家人表示,郵局涉及對弱勢族群 ( 楊女士年過八旬且只有小學學歷 ) 不當銷售「複雜金融商品」,應該退還楊女士歷年所繳保費,並處分相關失職人員。家屬聲稱,銷售郵局保單的徐姓職員,在與幫忙協調立委辦公溝通過程中,還稱會發生保單爭議是因為「子孫爭產」,家屬對此十分不滿,要求徐姓職員及楊姓經理對此公開道歉。

楊女士家屬表示,楊女士四、五年前在郵局人員的鼓吹下,陸續購買了郵局的 5 張問題保單,受益人皆填楊女士本人,如購買郵政簡易人壽長春增額還本保險 ( 基本保額新台幣 20 萬元,6 年付費,年繳保費新台幣 9 萬 9,926 元 ),契約成立日 2018 年 3 月 9 日,楊女士時年 80 歲;被保險人為孫子楊先生,時年 23 歲;要保人及三種保險金 ( 生存、身故、滿期 ) 的受益人皆為楊女士;契約滿期日為 2073 年 3 月 8 日,楊女士 135 歲時。

其餘四張保單金額、內容亦大同小異。

家屬認為,郵局涉及「不當銷售」的事由在於 :

一 、台北古亭郵局業務人員徐小姐,在櫃檯邊僅憑單頁宣傳單及口述 ( 全部過程不超過30分鐘 ),告訴楊女士其原有 6 年期儲蓄險 ( 郵政簡易人壽 6 年期吉利保險,契約滿期日為 2021 年 9 月 22 日 ) 將到期,可以轉作性質相似的簡易人壽長春增額還本保險;到期前可以領取類似定存利息的生存保險金,期滿可以領回類似定存本金的期繳保費 ( 滿期保險金 )。

二、 楊女士投保當下,渾然不覺她如果要拿回本金,她必須是打破世界紀錄的最高齡人瑞!( 根據維基百科,至今為止,人類史上最長壽者,為法國女性珍妮·卡爾門,122 歲 164 天)。

三 、台北古亭郵局業務人員徐小姐告訴楊女士,保單需要被保險人,而這張保單的特色是生存保險金,可以找年輕人來當人頭;所以楊女士購買的 5 張保單,被保險人為其 2 位孫子及 1 位女兒;徐小姐又告訴楊女士,可以代被保險人本人簽名,所以 5 張保單 4 位被保險人中,有 2 張保單的 1 位被保險人簽名為楊女士孫子之一代簽。

四 、楊女士在代簽當下,渾然不覺被告知的是涉嫌虛偽不實的契約文件!家屬強調,任何保單,相對其他金融商品而言,皆屬複雜;銷售過程需要銷售人員花費相當時間解說,並須再三確認消費者的認知無誤。僅憑書面告知及消費者的簽名,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極易產生楊女士這樣的受騙事件。家屬指出,因楊女士為弱勢族群,無法負荷耗費心力的交涉過程,故委託長女楊小姐代為處理。

發生爭議的郵局「郵政簡易人壽常春增額還本保險」宣傳單。 圖 : 翻攝自中華郵政

發生爭議的郵局「郵政簡易人壽常春增額還本保險」宣傳單。 圖 : 翻攝自中華郵政

楊小姐先與台北古亭郵局溝通,對象為徐小姐及其主管楊經理。因郵局拒絕承認錯誤,故轉而尋求包括立委辦公室、金管會保險局、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等單位尋求幫助。對此,郵局曾發函 ( 發文日期:民國 112 年 3 月 10 日) 楊小姐,不承認不當銷售,僅願意以「契約自始不成立」的方式退回所收保費,但要求楊女士也退回所領「生存保險金」。不過家屬認為,錢既然存到郵局,就應該要有「利息」,因此除了本金外,郵局應該付給楊女士「利息」。

此外,家屬指稱,在與台北古亭郵局協調過程中,徐小姐及楊經理曾致電受騙人楊女士,詢問其子孫人數狀況;之後由立委辦公室服務人員告知代理人楊小姐,台北古亭郵局主張銷售過程沒有問題,現在爭議係因楊女士「子孫爭產」所引起。

家屬質問:古亭郵局有何證據說出「子孫爭產」這四個字?有何權力無憑無據即捕風捉影,毀謗別人一家子的名譽?

家屬主張,郵局應立即返還楊女士歷年所繳保費,即楊女士認知的本金。此外,郵局應處分相關失職人員,並向社會大眾告知未來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家屬要求,古亭郵局徐小姐及楊經理應向楊女士道歉,表明「子孫爭產」係其捕風捉影之言。

而對家屬的指控,中華郵政壽險處副處長楊麗芬表示,郵局接獲家屬的抗議後,已進行深入了解。

郵局指出,經與古亭分局人員查證,認為在郵局人員介紹保險時,要保人楊女士了解保險內容,並非誤以為是一般定存。

對於此次保單產生之爭議,郵局願做調處,可認定保單「自始不成立」,退還楊女士所繳保單本金,但楊女士已領取之「生存保險金」亦需退還給郵局,郵局也不願支付「精神補償費用」。

至於「子孫爭產」爭議,郵局指出,在與家屬溝通過程中,皆未出現此類言語,不知此話出自何處。

郵局稱,可能是由於保單多,楊女士一次要繳十多萬保險金,在繳費上遇到困難,才產生爭議。

但家屬對此不滿表示,郵局難道不知 80 歲以上長者就是低收入、甚或是無固定收入的弱勢族群嗎? 郵局的回應讓人感到不僅是不當銷售、甚至是惡意銷售。

延伸閱讀

發生爭議的郵局「郵政簡易人壽常春增額還本保險」單之一。   圖 : 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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