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陳幸妤離婚/陳幸妤爆「前夫在家打玻尿酸」 台南衛生局要查了

鏡週刊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1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陳幸妤提及,趙建銘在家中替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遭質疑違反《醫師法》。(翻攝自Google Maps、鏡新聞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自爆已離婚,還控訴前夫趙建銘對妻兒病況診斷潦草以及不當男女關係。由於陳幸妤提及,趙建銘在家中替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遭質疑違反《醫師法》。對此,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已經立即前往診所調查,若屬實將依法裁處。

陳幸妤昨(12日)於「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留下1星評論,留言自爆已離婚,還控訴趙建銘對妻兒診斷都潦草,「一個對前妻跟小孩都能無情無義的人,能有多少醫德請自行斟酌。」趙在服刑期間,還有女子跑到牙醫診所鬧事,以及護理師與其過從甚密。

陳幸妤在貼文中提及,她肩膀肌腱斷裂,「5年來都是拿玻尿酸、類固醇到家裡當五十肩打,不讓我去診所醫院看片子、PRP」,心死的她轉往其他診所就醫,病況已明顯改善。此文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其中玻尿酸、類固醇在家施打一事,引發違法《醫師法》質疑。

台南市衛生局今(13日)指出,接獲相關訊息後,已立即派員前往該診所進行調查,至於醫師將針劑帶回家施打是否違法,核心原則在於是否符合「親自診察」與相關法定程序,據《醫師法》規定,即使治療對象為家人,醫師仍需親自診察才能施行治療或給藥,並應依法詳實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也須符合規範。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倘若未經診察或未留存病歷紀錄即私下拿藥施打則涉嫌違法,若經查證確實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將依法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之行政罰鍰,違規情節重大,恐面臨停業處分。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饒慶鈴錄影參加「海峽論壇」免罰 梁文傑:未觸及政治議題
台南第6例境外移入登革熱 6旬越南女高雄入境發燒確診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屏東美女議員捲「涉詐金流」!住處搜出千萬現金、黃金珠寶...檢當庭逮捕聲押

鏡報
02

70歲國手淪毒梟!重病氣切臥床躲病房 遙控「吞海洛因」跨國運毒賺暴利

三立新聞網
03

陳幸妤親認「離婚滿久了」!陳水扁2度發聲力挺女兒

民視新聞網
04

不改直接本性!「贈與診所」給趙建銘? 陳幸妤拒答媒體:你們可以下班了

自由電子報
05

與女友吵架後離席成最後身影 27歲男開車撞電桿!駕駛座幾乎撞毀亡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