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南單親雙寶爸「送貨撞死人」:月薪4萬只夠溫飽 法官開恩免關
台南市一名林姓單親爸爸擔任送貨司機,努力打拚拉拔二名幼子長大,但日前因超速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死徐姓男子,一審法院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徒刑。林男上訴希望能獲得緩刑,強調自己並非不願賠償,而是月薪四萬僅夠自己與兒子溫飽,無力負擔;台南高分院法官考量林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二審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平時擔任送貨司機,每月收入僅4萬多元,且獨自撫養2名未成年子女,案發當時,林男駕駛自用小貨車因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徐男發生碰撞,導致徐男傷重不治,經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死者徐男為肇事主因,林男則為肇事次因。
台南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林男符合自首減刑規定,但雙方因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7個月徒刑。林男收到判決後,針對量刑與未獲緩刑部分提起上訴,他強調自己並非不願賠償,而是因離婚必須獨立扶養二幼子,每月收入僅4萬元,勉強足夠溫飽,過程中也一再與對方家屬洽談和解,但實在無法負擔初期的高額賠償金。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法官安排雙方再次進行調解,最終,林男與死者家屬以290萬元(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金)達成和解,林男匯款20萬元給家屬,展現積極彌補損害的誠意。二審法官認為,林男過去並無前科,因一時疏忽釀成悲劇,雙方已達成調解,因此維持7個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以勵自新。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