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案47天今偵結!起訴15人+4公司法人 最高求刑7年
中聯油脂公司的油品「苯駢芘」超標,台中地檢署7月3日分他案調查,包括中聯總經理余凌冲、中聯廠長陳明榮、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等人,被依違反食安法遭檢方聲押獲准。歷經47天偵辦,今(18)天偵查終結,依食安法起訴余凌冲等15人,以及中聯、福壽、福懋、泰山法人公司,並就相關犯罪不法所得8億8731萬元,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及追徵。
中檢說明,中聯公司主管知悉自巴西進口之特定船批黃豆原料熱損粒比例偏高,恐增加製程中產生苯駢芘之風險,仍將黃豆熱損粒進料管制標準由0.5%放寬至5%。此外,115年5月間發現沙拉油製程之半成品脫膠油苯駢芘異常,又未即時清查、改善,也未依食安法規定主動通報和回收,直到6月30日始通報主管機關。
檢察官綜合原料驗收資料、製程紀錄、檢驗結果及各批次油品流向等證據,認中聯公司所共7批、合計8478.88公噸之食品即沙拉油苯駢芘超標,分別運送交付福壽、福懋及泰山。另外,中聯公司還涉嫌短報問題油品數量,短報數量達767,584公斤。
而福壽、福懋及泰山公司115年5、6月間知悉所屬公司產品使用上開問題油品,仍未即時主動停止販賣、辦理下架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還持續販賣苯駢芘超標之食品。其中福壽取得銷售價款531萬6289元;福懋公司取得196萬8172元;泰山公司取得28萬7309元。
中檢針對涉案主管們,就食安及消費者權益所生危害部分,均求處該法定刑最重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千萬元,詐欺部分求處最重7年或5年;余凌沖涉偽造文書另求刑3年。其餘共犯也求處6年6月徒刑。本案犯罪所得計約8億8,731萬元,中檢分別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及追徵中聯公司約3億7307萬元、福壽公司約2億13萬元、福懋公司約1億8390萬元及泰山公司約1億3021萬元。
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