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委員會 訂定AI發展綱領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國科會今(21)日在行政院會陳報「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規劃」報告表示,為確保臺灣在AI浪潮中提升全球競爭力,行政院將正式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為避免AI應用造成違法情事,數發部也將盡速發布「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
國科會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14日公布施行,明定中央法規主管機關為國科會,確立我國AI發展的核心方向,並與各部會全面推動AI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帶動AI在百工百業的創新應用與產業發,宣示打造臺灣成為人工智慧之島。
國科會指出,依據「人工智慧基本法」規定,行政院將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並廣邀政務委員、部會首長、地方首長以及學者專家與產業代表組成;該委員會將負責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AI事務,並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
數發部已完成AI在兒少、人權、性別的影響評估,為避免AI應用造成違法情事,將盡速發布「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並提供評估工具,協助各部會進行領域風險評估;針對高風險AI應用,政府不僅要求必須明確標示警語,也將釐清責任歸屬並建立救濟補償機制。
在公部門應用方面,國發會表示,各政府機關須在近期內完成內部AI應用的情境盤點與風險識別評估,並於明年初完成訂定內控規範。同時,為持續推動AI與倫理教育,教育部也將於今年7月前公告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確保國人具備正確的AI素養。
在中長期規劃上,政府將於「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整體法規調適與行政措施改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於2年內視需求訂定風險管理規範,並協助產業自訂指引。在資料治理方面,數發部將訂定「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建立資料開放、共享及再利用機制,完善國內AI創新與兼顧人民權益之發展環境。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指出,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依據規劃期程,推動三項法定應辦任務,包括各級政府機關應於今年7月完成公務使用AI的風險評估,並於1年內完成內控管理規範訂定;其次,跨部會推動AI教育、人才與基礎建設等共通事項,並由數發部推動AI風險分類框架及驗證工具與健全資料治理法制;第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務必於2028年1月前,就主管領域的AI應用風險,訂定管理規範與產業指引,並完成法規調適或改進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