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漢 代子公司超恩(股)公司公告公開收購博來科技(股)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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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樺漢-代子公司超恩(股)公司公告公開收購博來科技(股)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1.事實發生日:115/07/07
2.發生緣由:
子公司超恩(股)公司(「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博來科技(股)公司
(代號7562,下稱「博來科技」)已發行普通股,截至民國115年7月7日,
累計應賣股數達4,190,617股,已達最低收購數3,000,000股,且公開收購人已
於115年7月3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函。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博來科技普通股至民國115年7月8日下午3點30分止。
提醒欲參與應賣博來科技普通股之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
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
兆豐證券(股)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3393-0898。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
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
收購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
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
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
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
應賣人於公開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
應賣。
(3)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已成就,應賣股份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
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
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
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
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
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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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