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教官被貼文影射不倫戀!怒告前部屬退休教官 法官判賠24萬
彰化縣某高中職主任教官控訴前同事退休教官貼文指他與另名女教官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另一名老師的丈夫也轉發Line群,造成他名譽受損,向兩人共求償85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判賠2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主任教官控訴去年中退休的某教官因認為自己未獲回聘擔任校安職務,是主任教官從中作梗,因此心生不滿,退休時即在學校Line公務群中指主任教官蓄意破壞他遴選擔任校安之事,又暗指主任教官和另名女教官有不當男女關係,還投書到教育部部長信箱及國教署等單位,也轉傳女教官丈夫。
另一名女老師的丈夫也將Line公務群內容轉發到社群媒體Threads。主任教官說這些不實指控讓他精神受創,因此併發焦慮及睡眠障礙,得去看診,因此向退休教官求償50萬元,向轉傳者求償35萬元。
退休教官辯稱,他在Line公務群言論,是其任職期間遭受霸凌的心路歷程,他投書教育部內容說主任教官「疑似」與女教官部屬不當男女關係,並非指述「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原告既為主任教官,其言行舉止,更應受較嚴格檢視,他並未侵害原告名譽。
另轉傳文章的女老師之夫辯稱,他的妻子在校擔任生輔組長時,也被主任教官帶領的校安團隊霸凌,害他妻子也去身心科就診,他看到退休教官提到主任教官霸凌言論,認為主任教官本該以身作則,其品行自可受公評,且他只是轉發文章,未就內容為任何陳述,也未暗指他們有不正當之男女交往關係。
法官認為,退休教官一再以圖片及文字影射原告與女教官有婚外情,且在公群中說「若事僅於此,不會燃起我的復仇心,是某某(原告)竟想榨乾我的最後價值…」,顯見被告發文,並非基於公益而評判原告之人品舉止,而是因「校安」一職,心生怨恨,發難攻擊。
而女老師之夫因護妻而轉發文章,卻在有1442人的Line社群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校園不純愛」、「各位回來吃瓜」討論,的確已貶損原告人格而侵害其名譽權利。因此法官判退休教官需賠償16萬元,女老師之夫賠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