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自喊「底價1050萬」嘲諷買家是盤子 屋主氣炸:背後捅刀
台北屋主「劉小姐」委託仲介售屋,自行與鄰居談妥1200萬元成交價卻破局,隔日仲介竟在臉書發文稱1050萬元即可成交,暗諷鄰居是「盤子」!其他房仲指出此舉恐涉背信、誹謗等罪,違反保密義務。
台北屋主劉小姐委託多間仲介出售台中閒置房產,其中一家仲介主動寄信表達協助意願,雙方簽訂一般約。後來劉小姐自行與同社區鄰居談妥1200萬元成交價,卻在3天後破局。隔日該仲介竟在臉書發文,聲稱底價1050萬元即可成交,並暗諷鄰居是「盤子」,讓劉小姐痛批仲介缺乏職業道德,嚴重影響後續賣房。劉小姐因父母過世後,台中房子已閒置5年,決定售出變現。她委託4間仲介幫忙銷售,開價均為1298萬元,後來又有另一家仲介主動寄信表示要協助賣房。最終同社區鄰居自行聯絡屋主,雙方談妥1200萬元成交價,卻在3天後突然破局。
令劉小姐憤怒的是,破局隔天,該名主動寄信的仲介竟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及鄰居私下以1200萬元成交,以為賺到了,但其實這間房子1050萬元就能幫忙談成。文中還暗指鄰居心裡盤算,找仲介還要付服務費,直接找屋主談能省下2%的仲介服務費。仲介隨後在文章底下澄清,屋主並未說1050萬元會賣,文章僅作為教育訓練用途。
劉小姐表示,她認為仲介的用語除了嘲諷還有羞辱的感覺,而且已經影響到她後續的買賣。其他房仲陳泰源指出,若仲介透露屋主底價,進一步導致買家不買,涉嫌背信罪;若為了寫文章博流量而捏造底價,也可能涉犯誹謗罪或妨礙信用罪。陳泰源強調,這也違反經紀不動產的管理條例,仲介對於委託人有保密義務。
在委託仲介賣房方面,有一般約與專任約的差別。劉小姐簽訂的一般約,任何人包括屋主自己都能賣房;但若是專任約,就只有被委託的仲介可以銷售。該仲介事後雖再發文道歉,但劉小姐認為其澄清與道歉都非常避重就輕,甚至表示店長出國一個月才會回來,讓她覺得對方沒有誠意處理這件事情。劉小姐表示,雖然目前不採取法律途徑,但這種背後捅刀的感覺,讓她失去對人的信任,實在很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