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老闆欠債千萬「房產送妻」 銀行眼尖識破神劇本
化妝品公司負責人阿寬,因公司積欠銀行高達900萬元的借款未還,竟在財務危機之際,火速將名下位於台南精華區的房地以「配偶贈與」為由,轉移到妻子小淨(均化名)名下。銀行不甘受損狀告法院,阿寬夫妻雖祭出「1500萬民間借貸抵償」的劇本,但法官發現金流時間點完全對不上,日前判決撤銷贈與,房產須回復原狀。
判決書揭露,阿寬不僅是化妝品公司的老闆,更是該公司與銀行借貸關係的連帶保證人。公司借了1000萬元後,但後來無力清償,至今尚欠900萬元本金及驚人利息。銀行準備執行債權時,驚覺阿寬名下早已「空空如也」,唯一一筆不動產,竟在2023年、也就是財務吃緊之時,悄悄過戶給了老婆。
銀行認為,阿寬此舉根本是典型的「詐害債權」,意圖讓銀行查封不到財產,隨即依民法第244條提起訴訟,要求法院還公道。
面對銀行指控,阿寬與小淨在法庭上打出「苦肉計」。他們辯稱,這間房子雖然登記在阿寬名下,但當初頭期款與裝修費都是由小淨的父母資助。阿寬因為經商需要1500萬元周轉,兩人協調後,由小淨出面向一名民間友人借款1500萬給阿寬,前提就是房子要過戶給小淨作為對價。
「我們是為了免去稅務,才寫成配偶贈與!」阿寬夫妻堅稱,這是一場「有償交易」,小淨承擔了1500萬元的償還責任,阿寬也拿到了現金,對資力沒有影響。
然而,法官化身柯南,從金流與證詞中抓到致命漏洞。首先,房地產在2023年就辦理過戶,但民間友人的鉅額匯款,卻是直到數個月後才陸續匯入。更慘的是,法官傳喚該位金主到庭,他竟然直白表示:「我沒有要求房子要登記在小淨名下才願意借錢。」
該位金主甚至大實話指出,他看重的是房子的價值足以抵押,至於房子登記在老公還是老婆名下,他根本不在乎。法官據此認定,阿寬完全可以自己拿房子抵押借錢,根本沒必要「多此一舉」先過戶給老婆,這與一般商業邏輯嚴重相悖。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寬在債台高築之際,將名下資產無償贈與配偶,已造成銀行債權求償無門。即便如阿寬所言這是一場「附負擔的贈與」(即老婆幫忙扛債),但以該房地周邊鄰近台南火車站、商業繁榮的增值潛力,阿寬的行為仍導致其責任財產大幅減少,顯屬不當對價。法院認定,阿寬的行為屬於「詐害行為」,判決撤銷兩人間的贈與及移轉行為,小淨必須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