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才開始救災」?她PO文質疑台南市府挨告造謠 南檢認定無罪不起訴
前立委陳椒華2025年遭台南市政府提告散播不實訊息,因為她在丹娜絲颱風過後,透過臉書質疑台南市府救災調度與效率,並稱「一星期放假、無人救災」等語,台南市府當時駁斥陳椒華,認為陳言詞損及公務員群體名譽,就依「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提出刑事告發。陳椒華今(12)日則表示,經過檢察官調查,台南地檢署已對她正式做出不起訴處分,並強調「質疑政府不是犯罪,言論自由不能被告發壓制」。
陳椒華今表示,根據檢察官處分書指出,她發文的內容主要是對政府救災作為提出質疑與評論,雖然可能造成部分誤解,但難以認定她具有故意散播謠言的主觀犯意,因此依法不起訴。陳椒華也感嘆,在重大災害發生之後,人民對政府救災效率提出疑問與監督,本來就是民主社會正常的公共討論。政府若動輒以刑事告發方式對付批評聲音,不但無助於解決問題,也可能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挾帶強風豪雨重創台南,陳椒華7月19日在臉書寫下,「丹娜絲颱風後,看到台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才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台南市府是月21日發出聲明,強調市府總動員20個局處支援11個災情嚴重的區公所,還募集各界人力資源以及志工,加班不眠不休搶時間進行災後復原工作,其中很多公務人員也是受災戶,卻放著自家的災損不管,優先處理公務相關救災工作。
當時台南市長黃偉哲認為,陳椒華的言論不僅傷害第一線救災工作人員,惡質謠言不僅打擊公務員士氣,災民也可能被不實言論引導、而對公務員造成誤解,將嚴重影後續災害復原工作,涉「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對陳椒華提出刑事告發。(推薦閱讀)綠委控國民黨挺軍購打假球!審查「最後時機」無法開會 國防召委馬文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