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約聘人員欠賭債 動歪腦筋偽造縣長戳印 行騙店家下場曝光
彰化縣劉姓男子2023年擔任彰化縣府臨時約僱人員,卻因沉迷賭博,積欠賭債及民間貸款,鋌而走險,利用公務員身份,偽造「縣長王惠美」戳印,並變造公文書,向某商店收取6萬元輔導金據為己有,用於還債和繼續在線上博奕買點數,彰化地方法院依貪汙罪等將他判刑2年7月,均緩刑,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書指出,碩士肄業的劉男2023年9月到12月在彰化縣政府任約僱人員,負責受理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等工業行政業務,但他卻利用職務,行騙店家。
因店家每年需向彰化縣政府繳交納管輔導金,劉男在2023年10月23日先列印縣府公文書,再偽造「縣長王惠美」戳印,去向某知名肉脯店聲稱,因申請納管時面積有誤,需補繳4年輔導金共6萬元,並稱可用他手機內的QR Code至對面超商繳納,負責人即將6萬元交給超商櫃台人員後,先返回店內招呼客人。
劉男卻指示超商人員將其中2萬元透過他的APP先向博奕網站購買點數,存入其遊戲帳號,4萬元則納為己有,拿去償還民間貸款。
劉男也得知肉脯店負責人有意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標售畸零國有土地,而拿出事先準備的「國有非公用基地標租契約書」等文件讓負責人填寫,訛稱他有學長在國產署中區分署上班,有管道可協助申請,只需繳交土地總價3成約49萬元,不用排隊即可於標售時直接取得土地,但須保密不得告知他人。
肉脯店負責人雖填好表交給劉男,但事後查覺有異,即致電劉男說預交款得往後延期,劉男即說若無法1次繳49萬元,可先繳6萬至8萬元訂金,並馬上再跑回店內和負責人商談,但負責人也發現劉男給她的納管輔導金收據實為2萬元,即報警處理。
劉男另向吳姓友人訛稱他股票當沖有賺,但缺交割現金,或有未上市股票市值30萬,買入現賺等籍口借錢,跟吳男多次共詐騙借款14萬多元。
法官認為,劉男是有法定職權的公務員,本應奉公守法,竟因沉迷賭博,對外積欠賭債及民間貸款,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變造私文書,已影響國家公務機關廉能形象;不過念及劉男坦承犯行,並已繳回6萬元,且已與吳男達成和解償還借款。
法官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劉男判刑2年,緩刑5年,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另依假借職務變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緩刑2年;另依詐欺取財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