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作業簿都報公帳!南市前主委帶妻開公務車奔喪 認罪哽咽:悔恨莫及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台南市政府前研考會主委蒙志成,因任職期間涉嫌不當動支主管特支費及違規使用公務車被起訴,台南地院於28日下午宣判,認定蒙志成犯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考量其認罪態度及犯罪情節,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公益捐,並褫奪公權5年;其妻則遭判處1年2月,緩刑3年,公益捐5萬元且褫奪公權2年。
判決指出,蒙志成2025年7月起到2026年1月間,多次將與公務無關的家庭私人消費,偽稱為公務用途辦理核銷,包含百貨公司、私人聚餐消費,以及購買飯店早午餐券等共計27筆消費,總額為5萬3840元。此外,蒙男夫妻也將私人購買書籍、甜點、蛋糕等生活開銷列入報帳,甚至購入22張價值近2萬元的平日自助餐券供親友使用,所有款項均交由不知情的下屬完成核銷。
此外,檢方更發現,蒙志成曾拿取家庭成員私用的文具發票嘗試報帳,內容包含國小作業簿及捲尺等用品,雖事後因自覺不妥而抽回,同時,蒙志成於2025年9月到10月間,頻繁駕駛公務車載送家人處理私事,包含前往雲林奔喪及赴南紡購物中心用餐等,期間產生之油資與ETC費用均由公費支出,經統計各項非法所得合計達6萬2240元。
由於蒙志成坦承不諱,並在言詞辯論時數度哽咽,並表示在案發第一時間已請辭主委職務以示負責,並於起訴前主動辭去大學教職,希望法官能考量其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且無前科紀錄,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檢方也表示,有鑑於被告兩人偵查中態度配合,且單次犯行金額不高,對於法院給予緩刑及公益捐處分之結果無異議。
法官表示,被告兩人均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每筆犯罪金額相對輕微,經此教訓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 因此依法宣告緩刑。然而,身為高階公務人員應秉持廉潔,其行為已背離社會大眾對公職之信任,故仍須依職權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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