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案宣判! 跳槽工程師涉竊「國家級機密」判10年
護國神山台積電內鬼案,今(27)日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涉嫌請託學弟翻拍二奈米製程的主嫌陳力銘,遭判處10年,他在偵查中認罪還供出共犯陳韋傑,因此免除一刑,更關鍵的是,他和兩名學弟的犯行已經被台積電「具狀原諒」,唯獨被追加起訴的共犯陳韋傑,不認罪也沒取得原諒,被重判6年,至於東京威力被判罰1.5億,甚至被認定「已知被告犯行」,對此公司回應,不存在組織性介入。
記者VS.主嫌陳力銘說:「會覺得判太重嗎。」雙手被上銬,手上拎著紙本判決書,撇過頭想躲鏡頭,走在前方的白衣男,是台積電內鬼案主嫌陳力銘,一審宣判他被判得最重,涉嫌國安法,判10年有期徒刑,吳秉駿說:「針對判決會提出上訴嗎,會不會覺得被學長教唆滿無辜的。」
同案已交保的被告,吳秉駿和戈一平,兩位台積電前工程師,27日上午低調戴帽子口罩現身聽判,吳秉駿涉犯兩罪合併執行3年,3名被告都被減刑,原因之一是台積電大發慈悲,已跳槽的陳力銘,竊取台積電重要的二奈米,和十四埃米製程,法院認定被告涉犯「國安法」,不過考量到主嫌陳力銘已經認罪還主動供出共犯,可免除一刑,減刑到10年,吳秉駿則坦承外流機密已認罪,戈一平在偵查自白中供出主嫌態度配合,且3人都獲得台積電具狀原諒,唯獨陳韋傑,只坦承客觀事實,竊取國家重大14埃米製程,卻還沒取得台積電原諒,被重判6年。
記者VS.東京威力主管盧怡尹說:「想請問針對判決會提出上訴嗎。」至於被追加起訴的東京威力主管盧怡尹,因刪除陳力銘的翻拍照片,企圖滅證遭判10個月,不過已認罪可緩刑三年,而東京威力則被法院認為,沒善盡「監督之責」,甚至在陳力銘考核資料,寫下善用既有客戶資源,還能蒐集競業與不易取得資訊,可能早就清楚陳力銘的非法行為,因此判東京威力一年內得賠台積電1億,繳回國庫5千萬,不過東京威力表示,並無存在組織性介入。
智商法院刑事發言人庭長張銘晃說:「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內,向台積電公司支付一億元,另向公庫支付5千萬元。」被視為「護國神山」的台積電遭內鬼外洩重要國家級機密,所幸台積電認為,沒有外流到供應商東京威力外的第三方,不過這也打破我國史上,因外洩公司機密,判刑國安法的首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