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珍奶沒揪不算 職場霸凌定義 明列5要件
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預計七月上路。勞動部昨預告相關子法,明列五種霸凌行為樣態,包括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名譽侵害等。針對網友常戲稱的辦公室吃雞排、喝珍奶「沒揪」,勞動部官員說,因辦公室揪吃喝與業務執行無關,不屬職場霸凌,不過仍須視情境而論。
勞動部昨預告職安法附屬法規「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有關職場霸凌的成立要件,包括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等不當言行,導致勞工身心健康受害。若情節重大者,不必持續發生一次也可能成立。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說,這五項要件缺一不可,利用職務不僅限上對下的權勢關係,包括平行的同事關係,甚至下對上也算,派遣勞工也適用。
不少主管擔心管理權行使合不合理很模糊,若要求下屬工作績效,將被質疑霸凌。不過彭鳳美表示,假設該業務平均一個月可完成,主管卻限定三天內完成,就算不合理,職安署後續將訂指引、樣態供企業參考。
彭鳳美說,新法規定被霸凌的勞工必須在霸凌行為終了的三年內申訴,離職後也必須於一年內提出。若霸凌行為人是公司的最高負責人,新法也明定勞工可向地方政府申訴。
勞動部強調,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最重可罰到四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