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涉性侵遭判刑!發10點聲明喊被設局:跟我太太沒有關聯
女星蕭淑慎老公梁軒安,因涉嫌對公司旗下女藝人性侵,被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梁軒安也隨即表示將依法上訴,今(25)日週刊曝光相關案件細節,指出梁軒安談及妻子蕭淑慎健康狀況稱:「反正她快掛了!」對此,梁軒安稍早向《EBC東森娛樂》回應10點聲明,再度否認性侵。
針對爆料內容,梁軒安表示:「關於外界流傳之部分說法,並非出自檢察官或正式法律程序內容,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目前已委託律師全權處理,強調自己未曾做出「任何刻意對外嗆聲之行為」。他也澄清相關人員背景,提及受害者並非藝人或歌手,僅為一般表演工作者,亦非隸屬任何特定體系,「當初基於其個人狀況與家庭因素,出於善意提供工作機會,協助其擔任特助或行政職務。」
梁軒安指出,證人郭先生過去已與其有法律糾紛,且所提出的背信、詐欺案件等皆已不起訴確定,依法不得再上訴。另外相關證人張小姐則是由受害者所介紹,「當初係因求職需求進入公司擔任行政助理,並非外界所傳之其他關係,且整套懷疑就是設局。」
針對爭議捲入妻子蕭淑慎一事,梁軒安也直言:「此事跟我太太沒有關聯,不要下標一直寫她。」並表示目前仍有相關證據尚未公開,一切將依法律程序處理,不再對外延伸爭論,同時他也呼籲相關當事人理性面對現況,「專注於自身生活與工作。涉及金錢往來之部分,亦應妥善處理與負責,欠我朋友的錢快還一還。」
此外,梁軒安也在社群發文表示,由於目前自己正處於司法訴訟程序中,「為避免對過去曾參與之各項社團及相關組織(包含扶輪社、獅子會、BNI、青商會等)造成不必要之困擾與影響,已主動申請暫時除籍,以維護各團體之正常運作與整體聲譽。」
梁軒安10點聲明
第一,關於外界流傳之部分說法,並非出自檢察官或正式法律程序內容,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現階段我已委由律師全權處理,因此不適合對外過多發言,也未曾有任何刻意對外嗆聲之行為。因為我的第一審律師基本上不讓我說話。
第二,關於相關人員背景,外界有部分誤解。蔡小姐並非藝人或歌手,僅為一般表演工作者,亦非隸屬任何特定體系。當初基於其個人狀況與家庭因素,出於善意提供工作機會,協助其擔任特助或行政職務。
第三,關於所謂證人部分,郭先生過去已與我有法律糾紛,且其所提出之相關案件(包含背信、詐欺)皆已不起訴確定,依法不得再上訴。基於其與我存在既有爭議,其證詞之中立性與可信度,理應由司法機關審慎判斷。
第四,另有相關證人二張小姐/是由蔡小姐介紹,當初係因求職需求進入公司擔任行政助理,並非外界所傳之其他關係,且整套懷疑就是設局。
第五,我與蔡小姐之認識,係經由過去合作之下包商 之一 頂尖傳媒媒體公關陳昱成介紹,屬正常工作往來背景,證詞有偏妥很正常。
第六,關於曾小姐過去提出之妨害性自主、詐欺及背信等指控,均已經檢察機關認定不起訴,為確定結果。相關內容卻仍被曾小姐截圖蔡小姐案件照片或片面引用於社群,造成外界誤解,實屬遺憾。
第七,我個人僅是一位創業者,並無任何政黨背景。過去參與相關活動,純屬基於朋友馮啟彥醫師情誼與個人恩義協助,並非政治立場。
第八,關於目前爭議,我方仍保留相關證據未公開,一切將依法律程序處理,不再對外延伸爭論。
第九,此事跟我太太沒有關聯,不要下標一直寫她。
第十,法官 沒有要求過,且我律師基本上不太讓我說話。
最後,也希望相關當事人能理性面對現況,專注於自身生活與工作。涉及金錢往來之部分,亦應妥善處理與負責,欠我朋友的錢快還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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