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5年內可減免地價稅!「這點」是關鍵...
民眾詢問購置新市鎮特定區內114年剛興建完成之房屋,為何未收到當年地價稅單?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第1年免徵,第2年減徵80%,第3年減徵60%,第4年減徵40%,第5年減徵20%,第6年起不予減免。前項減免買賣契稅以一次為限。
也就是說購置新市鎮特定區內剛興建完成之房屋未收到地價稅單,係因第1年免徵地價稅,第2年至第5年則逐年增加20%之稅額,第6年才開始全額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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