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防疫與產業 屏縣116年起禁用廚餘養豬
[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院今(4)日拍板自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屏東縣政府宣布配合政策,禁用家戶及事業廚餘餵豬,但仍開放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使用,並將啟動養豬場專業特約獸醫制度,強化防疫通報。
縣府下午召開記者會,由副縣長黃國榮率相關局處說明。他表示,非洲豬瘟威脅產業及食安,縣府在多方評估後決定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並感謝豬農支持。屏東為全國養豬場最多、豬隻數第二的養豬大縣,也是黑豬重要產區,將持續向中央爭取轉型配套。
目前屏東縣仍有95場、約14萬頭豬隻使用廚餘,將配合中央給予一年轉型期,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為降低風險,縣府自台中疫情後已完成五輪稽查,抽檢逾3,000頭次均為陰性。
環保局指出,屏東已自11月10日起禁止外縣市廚餘進入,縣內廚餘改由焚化與堆肥去化。縣府也將加強稽查,未依規定收受、運送或處理廚餘者,最高可罰300萬元;任意棄置將移送法辦。縣府呼籲業者與民眾配合,共同守住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