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推動兩袋合一 明年起超商塑膠袋也為垃圾袋
推動環保減塑,台北市最快從107年開始,推動「兩袋合一」新制,民眾在超商、超市、大賣場購買的購物塑膠袋,都可以作為北市專用垃圾袋使用,但受限於目前雙北垃圾隨袋徵收費用不同,明年上路的「兩袋合一」政策,台北市的購物塑膠袋,只能用於北市專用垃圾袋,不能拿到新北當垃圾袋使用。(林麗玉報導)
台灣民國91年起推動限塑,不過限塑後,每年仍有180億個塑膠袋的使用量,逼近歐盟人均量4倍。為了減少塑膠袋使用,環保署預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納入北市環保局提出的「兩袋合一」條文,未來兩袋合一後,超商、超市、量販店販售購物用塑膠袋,都可作為專用垃圾袋使用,最快民國107年上路。不過民眾在台北市超商、超市購買的兩用袋,是否可以作為新北市的垃圾專用袋?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受限於雙北的垃圾費隨袋徵收價格不同,目前規劃,北市的兩用袋,還是僅可以作為北市的垃圾專用袋。
環保局科長崔浩志表示,明年推出的兩袋合一,會分為大、中、小不同大小,最小的1公升價格維持1元,設計上也會有別現在的垃圾專用袋,擺脫垃圾袋意象,以方便購物使用為目標重新設計,包括外觀、大小、厚度、強度及不透明度等,另外環保局也會與量販店業者合作推動「押金環保袋」,以減少使用塑膠袋,預估兩袋合一後,台北市超商、超市及量販店每年約可減少2,000萬個塑膠袋使用量,2,000萬個購物用塑膠袋堆疊起來厚度相當於5.3座臺北101大樓,長度約可臺灣環島8.8圈,重量約為50頭大象(約470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