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宿舍種大麻 警送驗種子發芽30% 合法外籍移工被判徒刑
泰籍移工邦亞瓦(姓氏)來台在彰化縣某公司工作,涉嫌在宿舍種植大麻,今年被宿舍管理員和公司經理發現並查警,警方送驗確認是大麻,邦亞瓦辯稱自用,沒出售。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邦亞瓦在彰化縣鹿港鎮某公司工作,去年到台中市某舞廳向不詳男子取得取得若干大麻種子,帶回工廠勞工宿舍,同年11月放入培養土栽種,其中兩顆種子發芽並長出大麻植株,公司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稽核宿舍,發現這兩株大麻有異於一般觀賞類植物,經通報經理轉報當地派出所,警方到場扣得兩株大麻植株、24顆大麻種子。
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送驗的兩株大麻植株檢品經檢驗均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送驗24顆種子,經檢視外觀與大麻種子一致,隨機抽樣20顆進行發芽試驗,其中6顆具發芽能力,種子發芽率30%,且經檢驗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
彰化地院審酌,邦亞瓦雖為外籍人士,然仍明知大麻是經我國列管毒品,具有高度成癮性,為我國嚴禁,竟為供己施用而自行栽種大麻,法治觀念薄弱,所為應予非難,惟念他犯後均能坦承犯行,顯見有相當悔意,復衡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期間等犯罪情節、栽種大麻數量,及來台為合法移工,素行良好,目前等待轉換工作,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沒收大麻植株、種子等違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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