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判9年關2年就崩潰 求情「入監才知辛苦」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楊姓男子因涉犯詐欺案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但入監服刑僅2年,他便向法院提出抗告,希望獲得減刑的機會,「入監執行後才知道是如此辛苦」。不過,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原審裁量並無不當,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
楊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之前是罰金累犯,本案是第一次入監執行,「入監執行後才知道是如此辛苦」,而且詐欺犯非常難申請假釋,也不能當服務員,除了法院刑責之外,在監所內還有更強的另加罰責,他已經知錯了。
楊男聲稱,他已經執行2年,每天都會寫心經、唸心經迴向給受害者,並發願未來出去一定會每個月做善事,也會分期償還受害者的損失,不會再做這些害人害己的事情,所以希望法官能酌情減刑,讓他早日回歸社會,彌補過錯。
不過,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原審記載,楊男涉犯詐欺案,總計有13例判決、犯24罪,各判決應執行刑期合計為12年10個月,且前已經二次定執行刑,本案再定應執行刑期為9年,已經大幅折讓超過三分之一。
法官表示,原審裁量符合比例原則、公平正義原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規範目的,也有給予楊男陳述意見的機會,經查核並無量刑過重或濫用裁量權等違法或不當之處,最終認定楊男的抗告為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